[ 索引号 ] | 11500231008679476D/2022-00019 | [ 发文字号 ] | 垫五洞府发〔2022〕68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规划计划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五洞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9-30 | [ 发布日期 ] | 2022-09-30 |
垫江县五洞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五洞镇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 实施方案的通知
垫五洞府发〔2022〕68号
垫江县五洞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五洞镇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政府各部门、镇辖各单位:
《五洞镇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垫江县五洞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7日
五洞镇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重大安全风险和安全生产重要工作论述和对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市、全县关于自建房专项整治的相关工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认识当前自建房安全的严峻形势,深刻吸取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金山桥街道金坪社区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惨痛教训,切实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加强我镇自建房主体使用安全监管,根据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垫江县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垫江府办〔2022〕23号)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前期开展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以下简称“两违清查”)和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基础上,通过开展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覆盖排查既有房屋,全面掌握属地内自建房数量,摸清存在违规加层背包、拆改主体结构、擅自改变使用功能以及主体结构安全隐患等情况的自建房底数,建立完善自建房“一栋一档”,结合实际制定隐患整治“一栋一策”,督促相关责任人(单位)明确整治措施、整治期限,确保“零遗漏、零疏忽”,坚决防范我镇房屋主体使用安全重大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六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创造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
二、排查整治工作步骤及要求
按照“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同步推进”的原则,各村(居)要采取同步制定方案、同步开展排查、同步实施整治的方式,扎实有序推进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制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各村(居)要根据本方案的工作要求,制定《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立即对辖区内自建房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认真排查
产权人(使用人)是自建房安全第一责任人。排查时须逐栋采集自建房基本信息、建设手续、改造情况、用途改变情况、整治情况等,现场填写《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表》。若排查发现自建房存在主体结构安全隐患的,要督促房屋安全责任人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房屋主体结构安全进行检测鉴定。
1. 重点排查。一是“经营房”,特别是用于餐饮饭店、家庭旅馆、休闲娱乐等人员密集的自建房。二是“违建房”,特别是存在违规加层背包等违规改扩建行为的自建房。三是“拆改结构房”,特别是装饰装修过程中擅自拆改主体结构,造成结构安全隐患的。四是“乱改功能房”,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用作经营场所的。五是“老龄房”,接近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房屋。六是“低标准房”,建设标准低,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
2. 全面排查。各村(居)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利用好已有的排查数据,查漏补缺,再次对辖区内的自建房进行全面排查,要聚焦学校、医院、宾馆、市场、景区等公共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聚焦三层及以上、用作经营、建筑年限长、失养失修严重、破坏主体或承重结构、擅自改扩建的自建房,逐栋建立档案。
(三)全面整治
坚持“立查立改、分类处置”的原则,对自建房排查发现存在隐患的,必须立即采取针对性措施,限期消除隐患。同时,要加强巡查监测,确保自建房整治过渡期间的安全。
1. 制定整治方案。针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各村(居)要制定整治措施建议及整治“一栋一策”方案;督促房屋安全责任人(单位)实施整治,按期销号。
2. 实施分类处置。对自建房排查工作中,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快速查处,进行分类处置,该搬离的立即搬离、该拆除的立即拆除、该加固的立即加固、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3. 落实产权人(使用人)的主体责任。各村(居)要督促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进行整治。对将危险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的,特别是无证无照从事经营的,由镇政府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对以暴力、威胁、恐吓干扰排查整治工作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对产权人(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建立整治台账。各村(居)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分别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督促房屋安全责任人(单位)进行整治。对整治完成的自建房进行逐栋复核,对按要求完成整治的及时销号;对未按期完成整治的重大安全隐患,镇政府实行挂牌督办。
(四)建立长效机制
各村(居)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自建房排查整治长效工作机制。要督促房屋安全责任人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进行治理,限期整改销号。镇政府规建管环办、纪委将对各村(居)监管责任进行全覆盖督查检查,并适时开展“回头看”。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一抓到底。对排查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逾期未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将依法依规坚决严肃追责问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五洞镇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镇长王楠任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宣统委员李林娜任副组长,镇规建管环办、应急办、经发办、社事办、平安办、文化服务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规建管环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和组织协调工作,具体负责全镇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并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工作联席会。
(二)全面压实责任。各村(居)及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压实属地属事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和《重庆市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84号)规定,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镇应急办负责指导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镇规建管环办负责指导违法建筑整治和自建房审批核查工作,负责对擅自改变使用功能、违法搭建改建扩建建筑等行为的查处。镇市场监管所负责指导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镇经发办负责指导商场、超市、饭店、药店、旅馆、旅游场所、商贸企业、农贸市场等场所安全管理。镇党群办负责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镇文化服务中心负责指导文化场所安全管理。镇社事办负责指导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房屋安全管理,负责指导医疗场所安全管理。镇财政所负责将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镇纪委负责综合指导、督促、联动住房城乡建委开展明察暗访。各村(居)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履行以下职责:一是具体负责属地内自建房隐患排查工作,并按时报送相关数据;二是对发现的自建房安全隐患,督促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实施隐患整治;三是自建房隐患消除前,逐栋落实监测人员开展动态监测和宏观巡查工作;四是对于隐患排查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镇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五是建立属地自建房“一栋一档”和隐患台账,实现清单化管理;六是制定隐患整治“一栋一策”,确保消除隐患。
(三)强化技术保障。为加强各村(居)排查工作的技术保障,统一排查范围和标准。一是镇规建管环办加强对各村(居)排查的技术指导,各村(居)可以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排查工作。二是镇规建管环办对各村(居)排查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四)严格信息报送。全镇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村(居)要明确联络人员负责相关信息报送和工作协调对接。从本月起,每月25日前向镇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五洞镇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月报表》。2022年5月30日前需另行报送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2022年12月1日前另行报送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报送邮箱:806146808@qq.com。
联系人:周江露;联系电话:13638257013。
附件:1.五洞镇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表
2.五洞镇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督查表
3.五洞镇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月报表
附件1
五洞镇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表
第一部分:基本信息 | ||||||
地址 |
县乡镇(街道)(社区)(小区) 路(街巷)号 | |||||
□产权人 □使用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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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m2 | ||
地上层数 |
□1层□2层□3层及以上 |
地下层数 |
□1层□2层□3层及以上 | |||
建造年代 |
□1980年及以前□1981-1990年□1991-2000年□2001-2010年□2011年及以后 | |||||
结构类型 |
□砌体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木结构□砖木结构□简易结构□钢结构□其他 | |||||
设计情况 |
□经有资质单位设计,原设计单位: □未经正规设计:□有施工草图□无施工草图 □设计用途: | |||||
建造方式 |
□自行建造□建筑工匠建造□有资质的施工队伍建造□其他 | |||||
第二部分:审批手续情况 | ||||||
立项手续 |
□有□无 |
规划手续 |
□有□无 | |||
用地手续 |
□有□无 |
建设手续 |
□有□无 | |||
房屋登记手续 |
□有□无 |
特种行业手续 |
□有□无 | |||
第三部分:改造情况 | ||||||
是否改造 |
□否□是□改造1次□改造2次及以上 | |||||
改造设计施工情况 |
□经有资质单位设计改造,改造设计单位:□无资质单位设计改造□经有资质单位施工改造,改造施工单位:□无资质单位施工改造 | |||||
违规改造 内容 |
□加层(含夹层)□扩建 □拆改主体承重结构□改变使用功能□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隔断) □随意加大门窗洞口 □其他:(多选) | |||||
第四部分:用途改变情况 | ||||||
是否用作 经营 |
□是□否 |
实际用途:□餐饮饭店□民宿宾馆□批发零售□医疗卫生 □休闲娱乐□生产加工□仓储物流□其他(多选) | ||||
经营审批 手续 |
□有□无 | |||||
第五部分:结构安全状况 | ||||||
安全隐患 排查 |
□暂无安全隐患 □存在安全隐患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
隐患部位: □场址□地基基础 □墙柱□梁板 □屋面□其他 | ||||
鉴定情况 |
□A级□B级 □C级□D级 |
危险部位:□场址□地基基础 □上部结构□围护结构 □其他 | ||||
第六部分:整治情况 | ||||||
□已整治□有整治计划 □有整治方案□无整治计划□其他 |
产权人(使用人):排查人: 排查日期:
专业技术人员:乡镇(街道)负责人:
附件2
五洞镇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督查表
村(居)联系人:电话:
序号 |
督查内容 |
督查情况 |
备注 |
1 |
按照排查工作方案,落实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开展排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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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全面排查辖区内自建房情况,摸清自建房底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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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根据排查情况建立完善自建房“一栋一档”,档案内容真实、完整,排查人员签字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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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严格按照工作安排,推进排查工作进度,按时报送排查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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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相应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违法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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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实现闭环管理,逐项整改销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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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威胁人数较多经营性自建房或危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责令停止使用并要求限期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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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人员:督查日期:年月日
附件3
五洞镇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月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面积单位:万平方米
工作开展情况 |
栋数 |
面积 | ||
自建房排查总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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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排查发现存在问题、隐患的自建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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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移交相关部门查处的自建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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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整改的自建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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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存在违法建设,擅自加层和“长高”“长胖”等违规改扩建行为的自建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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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整改的自建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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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存在装饰装修过程中,拆改房屋主体结构的违法违规行为的自建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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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整改的自建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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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存在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擅自增加房屋荷载的违法违规行为的自建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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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整改的自建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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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因其他原因导致房屋出现严重安全隐患的自建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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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整改的自建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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