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0086794255/2020-00004 | [ 发文字号 ] | 垫江新民府〔2020〕13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新民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0-01-22 | [ 发布日期 ] | 2020-04-29 |
垫江县新民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垫江新民府〔2020〕13号
垫江县新民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居)委,镇辖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镇防治工作,保障全镇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董 宇(镇 长)
副组长:石珂铭(宣统委员、人大副主席)
吴智勇(人武部长、副镇长)
成 员:徐建强(社事办主任)
张德昌(应急办主任)
谭明驰(平安办主任)
谭 君(财政办主任)
吕小平(新民卫生院院长)
熊 维(新民派出所所长)
陈发平(双河口村党总支书记)
高斯联(南印寺村党支部书记)
余 杰(城北村党支部书记)
曾庆银(玉龙村党支部书记)
江朝明(七桥村党支部书记)
陈建辉(树新村党支部书记)
陈维建(凌云村党支部书记)
成 波(帽合村党支部书记)
涂方军(明月村党支部书记)
左 红(石仙村党支部书记)
邓泽云(大通村党支部书记)
董晓平(新民社区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社会事务办),由石珂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建强、吕小平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雷显锋、徐源二同志为工作人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垫江县新民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2日
抄送:县卫健委。
垫江县新民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