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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94255/2021-0002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新民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8-23 [ 发布日期 ] 2021-08-23

新民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为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规及《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导则》制定本预案。本预案自批准印发之日起执行,每3-5年修订一次。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山洪灾害是指由于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新民镇为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山洪灾害,避免群死群伤事件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重庆市防汛抗旱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过批准的国家、市、县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报告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报告等。

1.3 编制原则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减轻国家财产损失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

2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

3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4因地制宜,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垫江县新民镇行政区域范围内山洪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本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下,针对可能发生的山洪灾害所预先制定的防御方案、对策和措施,是新民镇实施指挥决策和防御调度、抢险救灾的依据。

1.5 预案执行与修订

1.5.1 本预案由新民镇镇政府负责审批,县防汛指挥部门备案。

1.5.2 预案有效期为35年,每隔35年修订一次,情况有较大变化时应及时修订。

本预案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2  基本情况

2.1 自然概况

2.1.1 水系分布

新民镇境内主要有桂溪河1条县级河流,桂溪河主要支流:分别为双河、武安河、梅家河沟、火焰沟。

2.1.2气象、水文及暴雨洪水特性

新民镇处于东亚季风环境的控制范围,冬半年受内陆极地温气团的影响,降水较少;夏半年受东亚季风影响,降水充沛,历年平均降水量1260毫米。常年大雨平均初日在424日,终日在105日。降水量分配不均,山区平均多于丘陵11.1﹪,一年中,夏半年(5—10月)平均降水量为910.2毫米,占全年的76.93﹪;冬半年(11月至次年4月),平均降水量272.9毫米,占全年的23.07夏多冬少,春秋接近资料显示,一般月降水量最多的是7月,最少的是2平均降水≥0.1毫米有157.4天,≥25.0毫米多集中在每年的4-8月,极端日降水量最大为503毫米,这往往会造成洪水泛滥,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

2.1.3 地形地质

境内西部低山谷岭,中部为中丘窄谷长冲,东部是浅丘宽谷带坝。低山岭谷有南北走向的山脊,浅丘起伏似馒头状孤丘。因此水沿西山东流,形成西高东低,向南倾斜的形势。全境地势平均海拔390—450米,最高的峰顶山海拔为1183米,最低的凌云村童家桥海拔为380米。大通村靠西外山的一部分土地海拔为600—700米,属低山背斜坡沟地,占全镇总耕地面积的8.5%,除此之外,其他的所有土地,均在海拔600米以下,属浅丘平坝地,占全镇总耕地的91.5%

2.2 经济社会情况

新民镇位于垫江县北郊,北靠沙坪镇、东接曹回镇、西邻四川大竹县、南连桂溪街道,距县城8公里,幅员面积59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99万亩;辖双河口、南印寺、城北、玉龙、七桥、凌云、树新、明月、帽合、石仙、大通11个村和新民社区1个社区,设83个村民小组、6个居民小组,人口4.04万人。

2.3 灾害损失

2.3.1灾害损失

197964日,降雨206毫米。山洪暴发,河水陡涨,一片汪洋。双河街道水深2米。全乡19个大队、141个生产队、1510户受灾,死亡9人,受伤150人,直接经济损失624480元。这次洪灾,百年罕见。

1982716—30日,先后三次大暴雨,每次连续3—4天,总降雨量503.2毫米。双河街道水深1米,数日始退。这次水灾造成工农业及各种物资的损失达17万元。

1986—2005年,新民地区水灾时有发生,特别是低山区以及沿河流地区的农作物常常遭受水灾侵袭,给当地的农民的房屋以及农作物造成极大的灾害。

2.3.2 山洪灾害成因

1.山洪灾害类型及易发区

经过详细的调查了解,山洪灾害如遇阴雨和暴雨天气,会给双河口村、新民社区、明月、南印寺村、城北,七桥、凌云、树新危险区域造成山洪灾害,同时也会给上述村社处于历史洪水线或20年一遇洪水淹没线以上区域造成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

2.山洪灾害成因

降雨是滑坡、泥石流形成的激发因素,同时又是山洪、泥石流的水源条件。特殊的地形地貌是山洪灾害发生的基础条件,境内地形复杂,有山地、丘陵和河谷川地,河谷为“U”型谷。区域内地层母岩为多种沉积岩互层,走向与坡面一致,由于岩性软,特别是泥质页岩不透水,易产生滑落面,而发生各种重力侵蚀。

人为不合理利用土地,是导致泥石流产生的根本原因,上述自然条件中,陡峻的地形,强大的暴雨和大量松散物质的补给,是产生山洪灾害的主要条件,而人类不合理利用坡面,是加速上诉条件的形成和发展。

多发性、突发性、群发性、伴生性的强降雨,极易在短时间内引发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从而形成暴雨山洪滑坡塌陷泥石流等灾害链。各种灾害相伴发生,使损害进一步扩大。

总之上述因素是产生山洪灾害主要成因与特点。

2.4 山洪灾害防御现状

2.4.1 山洪灾害防御非工程措施现状及存在问题

山洪灾害防御非工程措施主要包括防灾知识宣传、监测通信及预警系统、防灾预案及救灾措施、搬迁避让、政策法规、防灾管理等。防御现状:各危险村设有山洪灾害知识宣传栏,发放山洪灾害知识手册,并设置好转移路线及安全区。但是目前山洪灾害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群众思想上认识还不到位,山洪灾害知识也不十分了解,我们将加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让人人都认识山洪灾害的危险性,并且都能在山洪灾害发生时能及时转移。

2.4.2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资金有限,未对境内部分山洪沟、滑坡进行治理。防御山洪灾害知识宣传力度不大,防御山洪灾害意识不强,监测通信及预警系统未建立完善。

3  危险区、安全区的划分

3.1 划分原则

危险区是指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区域;一旦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将直接造成区内人员伤亡以及房屋、设施的破坏。安全区是指不受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安全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区域。安全区是危险区人员临时转移安置的避灾场所。

划分原则:1、对处于历史洪水线或20年一遇洪水淹没线以下河谷、沟口、河滩、易损堤段范围以及陡坡下、低洼处、不稳定山体下的村庄、居民点所在区域划入危险区。2、在危险区以外,能避开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作为临时避灾地点的区域划为安全区。

3.2 “两区的基本情况

根据区域山洪灾害的形成特点,在调查历史山洪灾害发生区域的基础上,结合分析未来山洪灾害可能发生的类型、程度及影响范围,合理确定危险区、安全区。

4  组织指挥体系

4.1 组织机构

新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作为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指挥部内设监测组、信息组、转移组、调度组、保障组、抢险组以及预警等7个工作小组。各工作组在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下进行工作。

4.2 分工与职责

4.2.1 分工

镇级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本区域内山洪灾害防御群测群防工作,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实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4.2.2 工作职责

1.行政首长主要职责

镇级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负责本辖区内山洪灾害防御的实施和指挥调度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制订本地区有关山洪灾害防御的政策、制度。组织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宣传和思想动员工作,增强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山洪灾害的忧患意识。

2)根据流域总体规划,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广泛筹集资金,加快本地区山洪灾害防御工程建设, 不断提高抗御山洪灾害的能力。

3)负责组建本地区常设山洪灾害防御办事机构,协调解决山洪灾害防御经费和物资等问题,确保山洪灾害防御工作顺利开展。

4)根据本地区雨情、水情、工情,及时做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部署,组织指挥当地群众参加抗洪抢险,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防汛调度命令和水量调度指令。在防御洪水设计标准内,要确保防洪工程的安全遇超标准洪水,要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尽量减少洪水灾害,切实防止因洪水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尽最大努力减轻旱灾对城乡人民生活、工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的影响。重大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

5)山洪灾害发生后,要立即组织各方面力量迅速开展救灾工作,安排好群众生活,尽快恢复生产,修复水毁防洪工程,保持社会稳定。

6)对本地区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必须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安全度汛,防止发生重大灾害损失。如因思想麻痹、工作疏忽或处置失当而造成重大灾害后果的,要追究领导责任,情节严重的要绳之以法纪。

2.镇级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的指示、命令,统一指挥本区内的山洪防御工作。

2)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部署年度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任务,明确各部门的防御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协调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的工作配合,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3)遇大暴雨,可能引发山洪灾害时,及时掌握情况,研究对策,指挥协调山洪灾害抢险工作,努力减少灾害损失。

4)督促有关部门根据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按照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编制并落实本区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并组织有关人员宣传培训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及相关山洪灾害知识。

5)建立健全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日常办事机构,配备相关人员和必要的设施,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3.各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监测组:负责监测辖区各类监测站的雨情、水情,重要水利工程、危险区及洪泛区水位,山体开裂、滑坡点、泥石流沟的位移等信息。

信息组:负责对县级防指、气象、水文、国土等部门汛前各种信息的收集与整理,掌握本辖区内暴雨洪水预报、本地降雨、山体开裂、滑坡、泥石流、水库溃坝、决堤等信息,及时为指挥长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转移组:负责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及预报通知,组织群众按预定的转移路线转移,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调度组:负责与交通、农业、林业、粮食、民政、水电、电信、物质等部门和单位的联系,调度所有抢险救灾工作所需的救灾车辆、救灾物资、设备等。

保障组:负责了解、收集山洪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派员到灾区实地查灾核灾,汇总、上报灾情数据;做好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物资的组织、供应、调拨和管理等;指导和帮助灾区开展生产自救和恢复重要基础设施;负责救灾应急资金的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工作,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物的使用、发放和信贷工作;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抢救、治疗和转运伤病员,实施灾区疫情监测,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应急抢险组:在紧急情况下听从乡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命令,进行有序的抢险救援工作。

宣传报道组:负责组织山洪灾害宣传报道及重大灾情录像,资料搜集工作,主动及时向上级新闻部门提供稿件,必要时根据防汛指挥部要求,及时发布重要防汛信息。负责防洪抢险的善后处理工作。

预警发布员:在获得险情监测信息或接到紧急避灾转移命令后,立即按预定信号发布报警信号。

5  监测、通信及预警

5.1监测

5.1.1监测系统的设立

自动雨量站8个,自动水位站8个,自动图像(视频)监测站0个;简易雨量(报警)器0个,简易水位(报警)站0个,无线预警广播0个,手摇警报器16个,铜锣和口哨16套。

5.1.2 监测内容

辖区内降雨、泥石流和滑坡等信息。

5.1.3 监测要求

有目的、有步骤、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监测,突出时效性和准确性,获取实时可靠的监测数据,并及时将结果上报各级指挥部门。监测系统以群测群防为主,专业监测为辅。

5.2 通信

5.2.1 通信方式的选择

1.原则

实用、可靠、先进。

2.通信方式

1)简易监测站点采用电话、人工传输信息。

2)山洪灾害预警发布的通信方式由电话、手机短信、无线语音广播、手摇报警器、铜锣、口哨等组成。多种通信方式各自相对独立并互为补充,确保预警和指挥调度信息及时通知到各级部门和危险区群众。

5.3预警

5.3.1 预警

1.预警指标确定

预警指标是指触发山洪灾害的雨、水量临界值,包括临界雨量和成灾水位(流量)的确定。预警指标分为暴雨预报、准备转移(警戒)和立即转移(危险)两级。

临界雨量的确定是通过调查历史山洪灾害发生时的降雨情况,根据各小流域的暴雨特性、地形地质条件等,结合历史暴雨洪水资料分析成果以及分布式水文模型计算成果,综合确定本地区各个小流域的1小时、3小时、6小时、24小时临界雨量。

成灾水位(流量)的确定根据历史山洪灾害发生时溪河水位变化情况,确定本地区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溪河水位值;有的河流可将上游水情变化作为判断是否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的主要依据。

2.预警等级划分原则

山洪灾害预警等级分为三级(),按照发生山洪灾害的可能性、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对应颜色依次为黄色、橙色、红色,三种颜色预警信号分别代表可能(暴雨气象预报)、严重(警戒雨量或警戒水位)、特别严重(危险雨量、危险水位或有泥石流、滑坡征兆)。

3.预警启用时机

1)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相关行政责任人应引起重视,并发布暴雨预警信息。当降雨量达到相应等级雨量值时,降雨仍在持续,应发布预警信息;

2)当水位达到相应等级值,且仍在上涨,应发布预警信息。若可能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应向下游发布预警信息;

3)当出现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征兆时,应发布泥石流、滑坡灾害预警信息。

4)水库及塘堰坝出现重大险情时应立即发布预警信息。

4.预警发布及程序

根据监测、预报,按照预警等级及时发布预警。

(1)在一般情况下,可按照县乡(镇)户的次序进行预警(如图1)。

1  一般情况预警程序示意图


2)如遇紧急情况(水库、塘堰坝出现重大险情,滑坡等),可采用快速灵活的预警方式进行预警(如图2)。

2         紧急情况预警程序示意图


5.3.2 预警、警报方式

预警方式:(1)电话、手机短信预警;(2)口头通知。

警报方式:(1)无线语音广播报警;(2)手摇报警器;(3)铜锣报警;(4)口头通知。

5.3.3预警发布及响应

1.接到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通知将有暴雨发生以及发布的三级(黄色)预警时,启动三级应急响应。

1)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有关村发出三级(黄色)预警,提醒广大群众注意做好山洪灾害防范准备。

2)当接到三级(黄色)预警后,各有关人员应迅速上岗到位,注意观察水雨情变化,并加强防范。

2.接到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发布的二级(橙色)预警时,或降雨量达到警戒雨量且降雨仍在持续时,或溪河水位达到警戒水位,发布二级(橙色)预警,同时启动二级应急响应。

1)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有关村发出二级(橙色)预警,提醒广大群众注意防范山洪灾害,危险区人员做好转移准备。

2)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指挥长及成员、所属的监测组、信息组、转移组、调度组、保障组主要成员发布二级(橙色)预警,做好相关防范工作。

3)有关村在接到二级(橙色)预警后,通过无线语音广播、铜锣、手摇报警器等向危险区群众发出二级(橙色)预警,提醒危险区人员注意防范,做好转移准备。

3.接到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发布的一级(红色)预警时,或当降雨量达到危险雨量且降雨仍在持续时,或溪河水位达到危险水位,或有泥石流、滑坡征兆时,发布一级(红色)预警,同时启动一级应急响应。

1)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有关村发出一级(红色)预警, 要求危险区人员立即按预定路线撤离至安全区,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立即全面行动,做好抢险救灾转移安置工作。

2)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指挥长及成员、所属的监测组、信息组、转移组、调度组、保障组主要成员发布二级(橙色)预警,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立即全面行动,做好抢险救灾转移安置工作。

6  转移安置

6.1 转移安置

6.1.1转移安置原则

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后一般人员,先低洼处后较高处人员的原则,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转移责任人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6.1.2 转移安置路线

转移安置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事先拟定好转移路线,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确定新的转移线路。转移路线宜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带。

6.1.3 转移安置方式

安置地点一般因地制宜地采取就近安置、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的原则。安置方式可采取投亲靠友、借住公房、搭建帐篷等。搭篷地点应选择在安全区内。

6.1.4 制定特殊情况应急措施

转移安置过程中出现交通、通讯中断等特殊情况时,灾区各村组应各自为战、不等不靠,及时采取防灾避灾措施。由村干部分头入户通知易发灾害点村民,尤其是夜间可能发生相关灾害时,要保证信息传递的可靠性,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借助无线广播、铜锣、哨子等设备引导转移人员到安置地点。在制定的转移路线交通中断的情况下,应选择向溪河沟谷两侧山坡或滑动体的两侧方向转移到就近较高地点。对于特殊人群的转移安置采取专项措施,并派专人负责,确保无一人掉队。

7  抢险救灾

7.1 抢险救灾准备

7.1.1 建立抢险救灾工作机制,确定抢险救灾方案。

主要包括人员组织、物资调拨、抢险救灾装备及车辆调配和救护等。

7.1.2 抢险救灾准备

积极配合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做好装备、资金、物资等抢险救灾准备。

7.2 抢险、救灾

参照防汛预案,补充山洪灾害特有、需强调的内容,如:指挥部下设的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组和应急抢险队应该协调工作、形成合力。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等要安排专人监测、防御。

有山洪灾害防御任务的村(社区应实行专人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办法,做好山洪灾害监测报告。发生一般性灾害和重大灾害时,一、二梯队抢险救灾应立即投入工作,当特大灾害发生时,一、二梯队投入抢险救灾外,立即通报县级防汛指挥机构,争取第三梯队抢险队伍的支援,必要时再逐级上报,直至国家防总。

发生一般性山洪灾害时(雨、水情临界值以下,无人员伤亡),山洪灾害所在地的村(社区)启动该村(社区山洪防御预案,立即通知以村(社区群众为主的抢险救灾人员,展开预防救助,同时向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报告。村(社区)、组抢险有困难时,立即请示县级有关部门支援,包括人力和物资等。村(社区、组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如属跨行政区域的,由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统一指挥救助。

发生重大山洪灾害(雨、水情超过临界值,出现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主要领导以及各部门负责人除在镇防汛办值班指挥外,应前往第一线,全力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并应按职责和权限逐级上报。各级抢险救灾队伍全力奔赴现场抢险救灾,确保群众安全有序转移。就近医院和有处理救治职能的医院要作好充分准备,随时抢救受伤人员,救护车和物资抢运的车辆应立即投入抢险工作,镇民政单位要做好灾民的安置及生活工作,必要时可请求上一级政府和抢险救灾指挥机构在人力、物力等方面的大力支持。

发生特大山洪灾害时(出现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死亡人数3人及以上的),当遇历时长、雨大、范围广的降雨,一些地方相继出现房屋垮塌、泥石流、滑坡或塘库溃坝,造成危及人民生命财产的重大险情时,抢险救灾就是当务之急。镇主要领导都应亲临现场,组织和调动全镇相应部门和所在村社各方面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启动《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按照建立的组织机制,通知抢险队伍,通知人员,调配车辆;紧急情况下以强制征用和调配车辆、设备、物资等。由危险区经预定转移路线转移到安全区;公安、交通、医院、民兵队等单位及全区人民群众都应积极投入抢险救灾,并按规定向上逐级报告灾情,请求上级指导和积极支援,使灾害降低和减少到最低限度。

当山洪灾害发生后,镇主要领导要积极组织和帮助灾区人民抗灾自救,迅速组织力量抢修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镇民政部门要做好紧急转移人员的临时安置,发放粮食、衣物等,卫生部门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工作。坚持以人为本,解决和处理好灾民的具体困难,尽快恢复家园,努力开展生产自救。

山洪灾害如造成新的危险山体、建筑物时要安排专人监测、防御,并将险情彻底排除。

8  保障措施

8.1 汛前检查

汛前,对所辖区域的重要水利工程、河道险工险段、滑坡危险点及通信、监测、预报预警设施进行全面检查,  统计危险区内常住人口,登记造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到有险必查、有险必纠、有险必报。

8.2宣传教育及演练

1.利用会议、广播、电视、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山洪灾害防御常识,增强群众主动防灾避灾意识。

2.在交通要道口及隐患处设立警示牌。

3.组织对村(社区责任人、预警人员、抢险队员等进行培训,掌握山洪灾害防御基本技能。

4.村(社区要组织群众进行演练,熟悉转移路线及安置地点。

8.3 纪律

为及时、有效地实施预案,各部门要做到: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确保灾民转移安置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对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失职、渎职、脱岗离岗、不听指挥的,追究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3.水、雨情报告要及时,有险要速报,会商要及时,指挥要果断;

4.暴雨天气,街道联系领导及驻村干部未经批准,不得离岗外出。

5.严格执行病险水库堰塘控制蓄水,一天一巡坝,大雨、暴雨天气24小时巡查。

6.监测、信息组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9  附录

9.1降水等级划分标准

零星小雨:降水数滴,对野外工作无影响。24小时降雨量0.1mm以下。

小雨:雨点清晰可辨,下到地面石扳上或屋瓦上不四溅,地面泥水浅洼形成很慢,降雨开始后至少两分钟以上才能完全滴湿石板或屋瓦,屋上雨声缓和,屋檐只有滴水。24小时降雨量0.1~9.9mm

中雨:雨落如线,雨滴不易分辨,落在硬地或屋瓦上即四溅,水洼泥潭形成很快,屋上有淅淅沙沙的雨声。24小时降雨量10~24.9mm

大雨:雨水如倾盆,平视空间模糊成片,落到屋瓦或硬地时,四溅高达数寸,水潭形成极快,能见度大减。24小时降雨量25~49.9mm

暴雨:泛指降雨强度很大的雨,24小时内降雨量为50~99.9mm

大暴雨:12小时雨量为70-140mm,或24小时内降雨量为100-250mm

特大暴雨:12小时雨量为140mm以上,或24小时内降雨量为250mm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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