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新民镇>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应急预案>应急预案

[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94255/2024-0002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预案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新民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3-04 [ 发布日期 ] 2024-03-04

垫江县新民镇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重庆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县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会议暨县安委会(县减灾委)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镇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不确定性事件的发生,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保证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镇道路交通管理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市委第六次全会县委第十五次全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动员和依靠各方面力量,在冰冻雨雪、洪涝灾害、重大节庆等特殊时,努力实现“保稳定、保安全、保畅通”目标,满足人民群众安全出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

在冰冻雨雪、洪涝灾害、重大节庆等特殊时,发生或可能发生在我镇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适用本预案。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镇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新民镇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的启动、指挥、协调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各村居委、各相关单位负责组织具体实施。

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应及时设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任务为制定突发事件现场应急行动方案;指挥、协调处置现场各项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工作;了解和掌握现场事态发展情况。

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现场情况,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设立若干个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的组成与主要任务:

1、抢险救援组:由涉事村居委的交通疏导应急分队、镇综合服务队、新民派出所、应急办、卫生院、民政办、农服中心等部门和单位组成。主要任务为迅速撤离现场及周边人员,营救生存者和搜寻遇难者尸体;划定危险区域,封闭、隔离或限制使用危险场所;排除可能引发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的隐患,防止和控制事态的蔓延等先期应急处置工作,抢修道路等公共设施。

2、医疗救护组:由镇卫生院和村居委医生等部门和单位组成。主要任务为设立现场医疗急救站或临时救护点,组织医护车辆和医疗人员现场急救受伤人员,快速转送就近医院治疗;统计现场死亡人数和住院治疗人数等。

3、人员安置与生活保障组:由镇民政办和事发地村居委负责。主要任务为指挥撤离、疏散安置现场和周边危险地带受到威胁的人员;负责现场指挥部、各工作小组、抢险救援人员和避让场所安置群众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

4、治安警戒与交通管制组:由新民派出所、平安办、司法所等单位组成。主要任务是建立警戒区域,保卫撤离区域重要目标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维持安置区社会治安秩序,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负责事发地道路交通管制,及时疏导交通堵塞,保障救援物资、救援队伍、疏散人群、伤员运送车辆的顺利行,并引导进入指定地点。

5、物资与经费保障组:由镇财政、民政、卫生等部门和单位组成。主要任务是组织、调集、运送应急救援物资和药品,速启动财政应急经费到位。

6、新闻发布与报道组:由镇党群办和突发事件涉及的相关单位和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负责突发事件的舆情和新闻报道管理,新闻报道稿拟定后,应经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后,并报县委、县政府核查,方能向媒体和社会发布。

7、技术咨询组:由突发事件涉及的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主要任务是负责抢险救灾工作的技术咨询,评估突发事件现场发展趋势,预测突发事件发展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和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8、事件调查组:由突发事件所涉及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相关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及时、准确查清突发事件的性质、原因和责任,总结事件经验与教训,提出防范与改进措施,并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9、社会动员组:由镇党政办、党群办负责。主要任务是动员和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志愿者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根据突发事件紧急情况急需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用或借用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设施和场地,并临时出具紧急征用或借用凭据。

10、善后工作组:由镇民政办及事发地村居委和相关部门、事发单位、保险公司等单位组成。主要任务是调拨和发放救灾款物,保证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勘察现场,快速理赔;临时保管遇难者遗体;为遇难者家属查找亲人下落提供咨询服务,安排遇难者家属食宿,安抚遇难者家属,安定稳定群众情绪等。

四、报告通报

政府机关各站所、各村居委、镇各单位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接收和报送突发事件信息。信息上报应及时、迅速、真实准确,不得漏报、瞒报、谎报缓报。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村居委和有关部门领导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后,必须快速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现场动态等情况首报镇道安办及镇政府值班室。事件发生后的处置过程和善后处理情况要深入细报或多次续报。

五、启动和实施

一旦发生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此预案自行启动。各村居委、各单位应按照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协同配合的原则,迅速开展救援处置工作,且必须服从指挥部的指令,对事件处置过程中需动员的人员和部门,都必须在接到通知后迅速到达指定地点,不得怠慢推诿、相互扯皮,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行政责任对不服从指挥,延误处置时机,造成事件扩大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当因恶劣天气突发事件而导致交通中断、交通事故以及旅客大量滞留的紧急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1、属地村委立即向镇政府报告,并立即启动实施应急预案。镇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随时待命,并及时向县道办通报情况。

2、各村居委交通疏导应急队指挥出行车主向指定场所疏散,协调有关部门维护现场秩序,对重要道路实行交通管制。

3、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上级工作,紧急疏运滞留车辆。 

(二)发生群体性骚乱事件情况时,采取以下措施:

1、如运输长时间受阻,滞留群众聚集闹事,现场工作人员要及时做好劝导和秩序维护工作,并立即向镇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由领导小组组织镇政府干部、派出所、村居委会交通疏导应急队迅速增派力量前往现场组织处置。对故意破坏人员,公安机关要立即予以扣留,并移交县有关部门审查处理。

2、当出现不法分子趁乱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时,现场执勤人员要坚决制止,公安机关应将首犯抓获并迅速带离现场,要负责对不法分子进行监控、取证,为事后依法处理提供依据。

3、发生其他突发事件时,涉及的相关部门应及时到现场进行处置。  

六、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垫江县新民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