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永安镇>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政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9468J/2020-00011 [ 发文字号 ] 垫永安府发〔2020〕 6 号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永安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1-23 [ 发布日期 ] 2020-05-09

垫江县永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切实增强监管执法效能,根据新《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和市县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编制永安镇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按照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和依法治安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落实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具体要求,依法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督水平,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为我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切实增强我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确保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依法正确履职,全力控制和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实现安全生产事故零死亡,努力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主要任务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推进和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四、监督检查重点内容、方式及要求

(一)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

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相关内容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1. 安全生产依法取证情况(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标准化证等);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情况,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档案的建立情况;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情况;4.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安全生产投入情况;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情况;6.从业人员接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情况;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情况;9.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情况;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情况;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情况;1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情况;14.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情况;1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情况;1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情况;17.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情况;18.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19.依法应当检查的其他情况。包括: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情况;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情况。

    (二)监督检查方式及要求       1.执法检查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通过台账资料检查、现场检查、调查询问等方式开展。

    2.执法检查应不少于2名检查人员。执法检查应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记录在相关法律文书或表式中,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三)事故隐患查处及整改

    1.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依法发出《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排除或者限期治理,并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复查,依法发出《整改复查意见书》,核实整改落实情况,形成闭环。       2.对短时间无法整改的事故隐患,应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规定进行整改。

    3.发现应由其他监管部门进行处理的事故隐患,应当登记建档,并于5个工作日内移送其他有关部门处理。       4.发现重大隐患隐,应当登记建档,并于3个工作日内以函告或挂号形式报送县有关职能部门处理。        5.检查中形成的相关材料应登记建档并做好归档工作。

    五、监督检查原则

    (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

    坚持分级分类原则。依据行业相应标准,分别将重大隐患、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用“红、橙、黄、蓝”4种颜色标示;分别确定事故隐患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

    1、重点监督检查对象。重大风险等级(红色)、较大风险等级(橙色)的生产经营单位或者上一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2、非重点监督检查对象。指一般风险(黄色)和低风险(蓝)等级生产经营单位。

    (二)坚持谁主管谁检查,谁分管谁检查,谁审批谁检查,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所管辖的行业、领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人员对检查结果负责。

    各村(居委)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各部门、镇属事业单位负责各自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安全。

    六、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一)执法检查工作量安排:

    1、人员安排:

    目前全镇在岗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总数23

    2、时间安排

    总法定工作日:23人X251/=5773/

    其中:

    1)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日:866

    2)其他执法检查工作日:3752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共计76天。

    职业健康调查摸底检查处理共计96天。

    安全生产举报调查处理共计151天。

    职业健康危害举报调查复核处理共计36天。

    参与镇及相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共计767天。

    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现场、评审、督促整改共计635天。

    ⑦安全评价,企业标准化建设,跟踪监控,督促整改共计127天。

    ⑧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拟定备案共计306天。

    ⑨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共计115天。

    ⑩协助上级安全监管部门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共计231天。

    组织指导应急救援演练共计40天。

    开展机动执法检查共计635天。

    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共计537天。

    3)非执法检查工作日:1155

    ①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日常工作事务共计541天。

    ②病假、事假共计153天。

    ③检查指导村(社区)企业安全监管工作385天。

    ④参加镇、上级部门党群活动76天。

    (二)日常安全执法检查工作任务分配

    按照一岗双责、分级负责,属地监管三个必须的监管原则,各行业安全监管执法部门按照执法工作计划执法,具体检查方案由责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1、责任单位:应急办

    (1)烟花爆竹经营户20家(王书琴、梅天秀、胡太华、胡中洪、李艳灵、李君、熊克前、胡泽全、胡鹏、李祖全、王勇、杨佐齐、李中奎、涂正权、李治平、杨明洪、李加才、殷优德、赵恒、李福文),每季度安全检查1次。

    2)非煤矿山生产企业1家(垫江县国瑞建材有限公司),每月安全检查一次。

    3)涉及职业健康企业2家(垫江县国瑞建材有限公司、重庆山河阁建材有限公司)。每月安全督查检查1次。

    (4)道路交通安全劝导检查站2个,对清水社区劝导站,永兴社区劝导站每月安全检查一次。交安办每周上路检查二次交通安全。

    (5)水上交通安全。渡船1艘、每季度检查一次。

    (6)消防安全

    九小场所7家,每半年督查检查7家次;

    重点防火单位7家,每季度检查一次

    每月督查抽查村(社区)1-2个

    (7)铁路护路安全。对高坡村辖区880米路段每月检查1次。

    (8)每个季度对全镇涉安站所室综合指导督导一次,对全镇安全工作进行统筹指导。

    2、责任单位:经发办 

    综合督查检查单位:应急办

    重点监管企业6家:重庆山河阁建材有限公司、垫江县昊伟霖榨菜有限公司、东渝燃气永安经营部、垫江县国瑞建材有限公司、陈孝能液化气经营点、重庆宾山田园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每月按照下列计划进行检查。

    一月:重庆山河阁建材有限公司;二月:垫江县昊伟霖榨菜有限公司;三月:垫江县国瑞建材有限公司;四月:东渝燃气永安经营部;五月:陈孝能液化气经营点;六月:重庆宾山田园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七月:重庆山河阁建材有限公司;八月:垫江县昊伟霖榨菜有限公司;九月:垫江县国瑞建材有限公司;十月:东渝燃气永安经营部;十一月:陈孝能液化气经营点;十二月:重庆宾山田园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另:若遇县安办及各行业监管部门阶段性检查和临时检查要求及重大节假日将增加检查次数,不拘泥于检查计划。

    4、责任单位:民政和社会事务办

    综合督查检查单位:应急办

    (1)对无证开办的养老服务机构,时时督查检查。

    (2)对村级养老服务机构每季度排查检查一次。

    (3)对永安镇敬老院每月安全排查检查两次。

    5、责任单位:规建环保办

    综合督查检查单位:应急办

    (1)建筑施工安全,每月监督检查2次,农民自建房屋每户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

    (2)地质灾害安全汛期每月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非汛期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

    (3)化粪池27个,每季度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

    (4)环保安全每月监督检查1次。

    (5)对村级道路及桥梁隐患每季度排查检查1次。

    (6)对在建道路、桥梁工程每月安全排查检查1次。

    重点监管地质灾害点6个:双桥村7社张家湾危岩、白鹤村6社大石堡危岩;白鹤村6社石尖山危岩、白鹤村8社猫鼻石危岩、白鹤村2社岩口危岩、石口子村8社游家河坎危岩。

    6、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

    综合督查检查单位:应急办

    (1)农机安全每月监督检查一次。

    (2)县级河流,水库等水利设施每月监督检查不少于一次(镇、村级河道,山坪塘及自建鱼塘由所属村社自行管理)。

    (3)畜禽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

    (4)沼气安全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

    (5)森林防火安全在清明、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期间进行检查,高温季节每月不少于20次(遇连续大雨天气则视其实情开展检查)。

    (6)渔业船舶安全每两个月监督检查一次。

    (7)种子农药安全每两个月监督检查一次。

    7、责任单位:文化服务中心

    综合督查检查单位:应急办

    (1)临时开展的文化娱乐活动场所,时时督查检查。

    (三)重点行业专项安全督查抽查

    1、工贸企业抽查2次。5月份抽2家,11月份抽2家

    责任单位:经发办

    2、液化气销售每季度督查抽查1次。

    责任单位:经发办

    3、森林防火安全督查抽查3次。2月份抽查2个检查站,4月份抽查2个检查站,7月份抽查2个检查站.

    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

    4、农村建筑安全,每季度督查检查1次。

    责任单位:规建环保办

    (四)安全教育培训

    1、3月组织安全执法检查及业务知识培训

    责任单位:应急办

    2、4月组织企业安全知识培训

    责任单位:经发办

    3、5月《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意见》进机关、学校、企业、村(社区)宣传

    责任单位:应急办

    4、6月份安全生产月法律法规宣传

    责任单位:应急办

    5、7月份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责任单位:应急办

    七、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

    按照“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检查“三部曲”基本程序,按计划实施监督检查,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

    (一)编制现场检查方案。各职能部门要制定本部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应当根据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拟定的月度检查内容,在上月26日前编制出现场检查方案。现场检查方案应当明确检查的区域、内容、重点等,包括检查对象名称、检查内容、日期、地点及人员等。

    (二)计划实施变更调整。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在实施中,因上级新的工作部署,导致年度检查计划中原计划安排当月或则下月对某些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的时间延期或则提前,由政府分管和主要领导签字批准同意后可以延期或则提前进行检查。

    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期间,因临时新增全国性或区域性的专项整治行动,应对在当月的现场检查方案中将该专项整治行动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检查合并安排,对计划安排的检查内容和专项整治内容一起检查,不能将专项整治行动替代本月的检查。

    八、监督检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建立档案要求;坚持每月带队对分管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不少于一次,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协调支持分管部门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工作情况;发生事故及时赶到现场组织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强化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法人代表和实际控制人责任,把责任和措施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做到投入、培训、管理、应急救援四到位

    (三)进一步落实属地和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严格落实行政村属地管理、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职责。

    (四)持续开展执法检查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持续开展经常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对镇内重点行业和领域落实打非治违工作责任和任务,做到常态化、制度化,确保有效监管。

    (五)强化安全生产监督,认真实施监督检查计划。推行分类监督,计划检查,提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效率,做到年度有计划,季度有重点,月月有方案、有检查。对春节、“五一”、“十一”以及高温、汛期、冬季等重点特殊时段要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