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永安镇>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政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9468J/2020-0005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永安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12-30 [ 发布日期 ] 2020-12-30

垫江县永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安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政府各部门,镇辖各单位:

《永安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垫江县永安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0日

永安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落细“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和底线思维,坚定防控重特大事故核心目标,坚持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主线,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整体提升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一是开展“看、学、讲、谈”活动。党委、政府要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学习,要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专题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二是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党委要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充分运用各类媒体深入广泛开展宣传;要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组织开展集中宣传;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建设一批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营造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的社会氛围。三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领导安全生产履职;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为重点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明确所有行业领域的监管部门,消除盲区漏洞。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强化责任、严格执法,推动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四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加强产业结构和布局规划调整优化,不断改善安全生产基本面,充分运用先进科学技术,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加强行业领域及公共安全风险管控,突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深化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执行。五是进一步夯实安全监管基层基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落实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和监管执法人员、经费、车辆等装备的保障职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和标准导则,联合教育部门加快安全生产学科建设。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一是夯实企业安全标准化基础。以安全生产风险控制为方向,以推动构建符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的安全管理体系为核心,以促进企业依照法律法规标准持续改进为途径,根据规模大小和风险等级,按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确定3年建设任务,制定工作措施、激励机制,推进安全标准化创建和评审。深化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改革,积极推行与行政执法相结合的安全标准化评审机制。加强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和评审工作监督,建立安全标准化评审责任追究及诚信管理机制,着力解决安全标准化资料化、形式化问题。二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机制。把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责任作为责任体系建设的核心,建立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责任公示、培训和考核奖惩制度,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保障,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落实“总工程师”制度,探索建立安全总监制度,2021年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强化安全投入保障,督促企业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严格三级教育,根据风险管控要求,加强针对性教育培训,为落实安全责任提供能力保障。三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强化“新、变、危”因素风险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重大危险源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四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治什么怎么治”,2021年建立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报自改,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五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机制。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企业重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

一是制定贯彻落实市县相关具体方案,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二是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完善危险化学品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安全监管职责清单,消除监管盲区。三是制定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和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严控涉及光气等有毒气体、硝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严禁引入淘汰或落后产能,防止新增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四是完善和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管理和排查治理四类安全风险,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五是完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细则及监督检查清单,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精准执法、规范执法水平,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主体责任落实。

(四)非煤矿山安全整治。

一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持“一体化”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务实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严防地下矿山中毒窒息、火灾、跑车、透水、冒顶片帮,露天矿山坍塌、爆炸等事故,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全员安全技能。二是推广信息化、智能化等先进技术装备,加强机械化改造,提升监测预警、安全管理水平。四是聚焦非煤矿山突出违法行为,坚决开展“打非治违”。针对金属非金属矿山、石油天然气开采、尾矿库“头顶库”突出违法行为,集中开展针对性整治。严厉打击外包工程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消防安全整治。

一是全面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一区一策”综合治理,优化停车资源建设管理,健全部门间联合执法管理机制,有效根治“停车难”问题,2022年分类分批完成整改。二是聚焦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电动车、彩钢板建筑、“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物流仓储等突出风险以及乡村火灾,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2022年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三是文化旅游、卫生健康、教育、文物、民政、民族宗教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3年整治目标任务,推动本系统单位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2年行业系统突出风险、重大隐患基本整改完毕。四是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加强消防宣传阵地建设,抓实重点人群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督促企业落实全员消防培训制度。

(六)道路运输安全整治。

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新建公路要同时完成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全面排查整治生命防护工程隐患,创新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机制,加大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力度,未按规定实施生命防护工程的路段不得通行农村客运车辆和校车。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平交路口等重点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清理整治“马路市场”。加强城市隧道桥梁隐患排查治理,2020年完成城市桥梁护栏升级改造。

(七)交通运输(民航、铁路、水上、城市轨道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整治。

一是开展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整治,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落实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各方责任,依法查处违规行为;二是加强“四类重点船舶”和地方水域安全监管;三是强化“拖网、刺网”两类隐患整治,开展以渔船脱检脱管、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全面实施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提高渔业船舶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能力。

(八)建设安全整治。

一是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将城市安全韧性和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二是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整治安全隐患。落实建筑物所有权人主体责任。三是严厉打击工程建设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持续规范市场秩序。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各工程建设行业领域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坚决打击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及招投标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施工安全事故,完善事故查处联合惩处机制,加大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等制度措施落地力度。四是狠抓重大风险防范,提升施工安全治理能力。突出复杂地质、工况条件下隧道、桥梁施工安全风险识别和管控,强化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风险管控,明确建设单位在总体风险评估工作中的牵头组织责任,以项目关键人员到岗、履职为核心,突出危大工程和分包单位管理,聚焦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起重伤害、车辆伤害五类事故的防控措施,严格查处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突出违法行为。五是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建设,监督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列入同级政府预算,提升行业监管能力。

三、进度安排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进一步细化任务清单,提出工作要求,对单挂图作战。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工作主线,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企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坚持把隐患当作事故看待,严格重大隐患整治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实施“五落实”,切实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成灾之前。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三)巩固提升(2022年)。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形成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站所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安全的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社区)、企业要成立相应工作小组。将三年行动细化为重点项目,加大财政对三年行动经费保障,优先安排重大安全隐患整治经费。

(二)突出执法撬动。通过严格的监管执法撬动三年行动,坚持安全生产严管重罚总基调,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实行全覆盖重点监管;严格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闭环执法;开展执法量提升行动,严格“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对典型案件挂牌督办。要改进监管方式,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强化“两式三不”规范,推行“说理式执法”“警示式执法”,不搞“选择性执法”“一刀切执法”和“以罚代改”。

(三)强化履职到位。全面落实《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强化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履职到位,切实增强“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担当。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强化工作绩效问效,务实推动工作落实。

(四)加强信息沟通。各村(社区)、政府各部门、镇辖各单位、各企业要统一向应急办适时报送三年行动工作动态,每季度末报送工作小结,每年11月底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