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008679468J/2022-0005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永安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6-15 | [ 发布日期 ] | 2022-06-15 |
垫江县永安镇人民政府2022年公共财政预算情况说明
今年是落实我县新一轮乡镇财政体制改革的第一年。我镇认真贯彻全县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增收节支,确保工资发放和机构正常运转等基本支出;坚持勤俭节约,强化财政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努力增收节支,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根据我镇实际财力,现将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安排如下:
一、2022年公共财政收支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市委、县委系列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努力增收节支,确保工资发放和机构正常运转等基本支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一统五化两转变”。预算编制要与政府保稳定、谋发展、促转型的要求相一致,充分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积极稳妥地做好财政收入组织工作,不断壮大财政实力;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公共服务职能,保障重点支出,提高财政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按照公共财政要求,努力增收节支,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完整性。
编制原则是:(一)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打赤字。(二)坚持积极稳妥、全面、完整编制综合预算。(三)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原则。先保工资、保运转、后一般。(四)坚持标准统一,口径一致。
(一)2022年公共财政收入编制范围和安排口径
全年我镇财政总收入27466723元,其中:公共财政收入6265000元,上级补助收入21201723元,分别如下:
1、公共财政收入安排为6265000元,其中:税收收入6145000元,非税收入120000元。
2、上级补助收入21201723元,分别是:
(1)体制补助11350000元。
(2)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851723元。
(二)2022年财政支出预算安排口径
全年可供财力为27466723元,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为21506723元,上解支出2360000元,收支结余持平,其分布如下:
1、人员工资性支出安排口径
2021年12月份实际在册的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遗嘱补助人员发放标准计算编报。
(1)基本工资以县人事部门批准的工资标准作为计算依据。
(2)津贴补贴以人事部门和县财政部门批准的标准为计算依据,具体包括以下几项:
①老粮贴。
②保留津贴、行政单位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津贴、边远地区补贴,公车补贴、电话补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已按月标准全部列入预算
(3)附加工资及“两金”按县财政预算口径计算,具体如下:
①福利费按在职人员按个人部分计提,行政3.7%、事业3.2%计算,分别列入相关科目,计提的福利费由单位统一掌握使用,不得发给个人。
②工会经费按在职人员个人部分总额的2%计算到单位,统一划给镇工会。
③社会保障缴费,在职人员按个人部分的基本医疗保险7.5%,大额医疗保险2%,生育和工伤保险各0.5%,养老保险16%,职业年金8%计算,医保垫底金在职1600元/年/人和退休2000元/年/人,全部列社会保障缴费科目。
④住房公积金按在职人员个人部分(含基本工资和各种津贴)的12%计算,由政府统一上缴。
(4)一次性奖金(事业人员增核绩效)按2021年12月份在职职工的个人部分计算。
(5)公休未休补助列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其他人员支出安排口径
(1)村社干部报酬和办公经费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安排为405500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中列支),具体标准是:
①一是村委干部报酬分别是村支部书记主任一肩挑3100元/人/月,副书记、副主任2600元/人/月,综合专干、综治专干2500元/人/月;二是居委干部报酬分别是村支部书记3750元/人/月,副书记、副主任3100元/人/月,综合专干、综治专干、救助专干各3000元/人/月;三是村居委妇联主席450元/人/月;四是青年团支书、民兵连长300元/人/月。
②社长报酬600元/人/月。
③村委办公经费每村按20000元/年/个、居委30000元/年/个计算,由政府统筹安排村使用。
④居委干部养老保险200000元。
(2)遗嘱补助16人,148000元。
3、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口径
办公费200000元(含办公设备购置100000元),印刷费200000元,水费30000元,电费100000元,邮电费200000元(含电话补助),差旅费1080000元,维修(护)费10000元,租赁费10000元,会议费160000元,培训费50000元,招待费1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00000元(含车改补助),劳务费630000元、工会经费2100000元,福利费150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15.12元(职工生活费、咨询费、手续费、部门专项支出等)由政府统筹安排。
4、专项支出安排口径
(1)人代会100000元(列人大事务);
(2)党代会60000元(列共产党事务);
(3)普法经费25000元(列政府运行中的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4)食品药品监管50000元(列政府运行中的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5)粮食安全生产50000元(列政府运行中的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6)综合治理平安建设100000元、消防50000元、道路交通70000元、安全生产80000元(政府运行中的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7)人民武装30000元(列政府运行中的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8)绿色机关建设100000元(列政府运行中的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9)森林防火75000元,松材线虫防治20000元,河道清漂、河长制工作50000元,畜禽防疫防控40000元(列政府运行中的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10)信息化建设和网络安全200000元(列政府运行中的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11)市政环保50000元(列政府运行中的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12)文物管护经费4000元(列政府运行中的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13)精神卫生专项经费30000元(列政府运行中的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14)老体协活动经费20000元(列政府运行中的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15)社会心理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经费30000元(列政府运行中的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16)公共文化服务经费40000元(列政府运行中的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5、其他支出
备用金260000元(突发事件)。
6、专项上解支出2360000元。
二、财政供养人员和其他人员情况
(一)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1、在职共54人,其中政府机关28人,社保服务4人,农业服务机构13人,群众文化3人,综合执法大队4人,退役军人事务站2人。
2、三支一扶2人,其经费已列农村综合改革。
3、退休人员24人,其中行政14人,事业10人。
(二)其他人员组成
1、遗属补助16人;
2、11个村,3个居委,106个社196人。
三、预算支出列报口径
1、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列在“住房改革支出”的“住房公积金”。
2、退休费是退休人员的健康休养费。
3、在职人员的福利费列在政府款项的“福利费”。
4、在职人员的工会经费列在政府款项的“工会经费”。
5、村社干部报酬和办公费分别列报在“农业综合改革”的“其他个人和家庭的个人补助支出”。
附:垫江县2022年永安镇公共财政收支预算公开样表
垫江县永安镇财政办公室
二○二二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