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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永平镇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21-05-31

    永平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根据垫江委发〔2016〕21号和垫江府办〔2020〕42号文件精神,我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法治政府水平不断提高。现就我镇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在镇党委统一领导下,坚持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定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并结合实际,对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进行了及时部署,发挥牵引和突破作用,带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2.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镇政府及时向同级党委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深化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城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加强重要政策文件解读,依法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2.创新社会治理。创新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运用,有效整治突出治安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全方位强化安全生产,完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推进社会自治,发挥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3.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夯实群众基础。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各村(社区)开设“法治讲堂”定期向群众宣讲宪法、新冠肺炎疫情及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成立“法律诊所”针对性为群众提供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民事纠纷调解、普法宣传教育等服务于一体的基层法律服务。加强扫黑除恶、生态环境、公共安全、禁毒、消防、食品药品安全、国家安全等领域法治宣传教育。

 4.服务全镇工作大局,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一是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提供法治保障,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二是为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八项行动计划”提供法治保障,开展“脱贫攻坚·法治同行”主题活动,加大金融风险防范法治宣传力度。

 (三)健全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工作机制,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的管理。

 2.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坚持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行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并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做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四)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坚持党委集体讨论与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相结合,防范决策重大风险发生。

 2.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坚持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加强行政执法保障。一是坚持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组织执法人员定期培训;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经费保障,保证配齐相关执法设备。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2.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在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度。认真研究处理人大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

 3.畅通举报渠道。通过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5.完善纠错问责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畅通和拓宽信息获取渠道,及时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加强对影响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网络安全、社会安全等方面重点问题的治理。加大普法力度,强化依法维权的法治宣传,完善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

 2.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做好行政复议政策宣传。依法做好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工作,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

 3.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强化人民调解法的宣传,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实现村(居)委会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鼓励通过先行调解等方式解决问题,重点协调解决消费者权益、劳动关系、医患关系、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促进当事人平等协商、公平公正解决矛盾纠纷。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坚持把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环节来抓,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长效机制。完善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重点学习与依法行政相关的法律政策。

二、问题和不足

 (一)创新社会治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比较弱,有待加强。

 (三)群众的法治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方法和措施

 (一)严格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要求,持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和统筹领导,依法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能。继续坚持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继续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加强政府工作人员的法律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强化政府职工依法行政监督考核。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目录,落实重大决策各项制度。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切实增强主动公开意识,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及时处理公开信箱的来件,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将学法普法活动列入常态化建设,并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持续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引导,充分发挥聘请的法律顾问作用,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推动依法行政宣传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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