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砚台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村集体经济发展与贫困户利益联结资金到账公示
根据《垫江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一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垫扶组办﹝2021﹞9号)文件,我镇收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21年村集体经济发展与贫困户利益联结资金共计 40 万元,其中定安村、新渡村、临江村、顺昌村各10万元。 | ||||||||
砚台镇监督电话:023-74588755 县扶贫办监督电话:023-74516663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 ||||||||
垫江县砚台镇人民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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