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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台镇2023年衔接资金项目明细表

日期:2023-09-12
砚台镇2023年衔接资金项目明细表
申报单位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建设任务 建设性质 实施地点 绩效目标 群众参与和利益联结机制 绩效目标申报 实施单位 规划年度 是否纳入年度项目实施计划 时间进度安排 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 受益对象(人) 是否以工代赈方式实施项目 是否易地扶贫搬迁后扶项目 项目归属 是否贫困村提升工程 是否资产收益 是否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类别 二级项目 三级项目 年度总目标 产出指标 效益指标 满意度 主管部门 业主单位 实施年月 完工年月 小计(万元) 财政资金 群众自筹等其他资金 受益总人口数 其中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人数 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项目 “巩固提升类”项目 是否资产收益扶贫 资产收益分配方案(简述) 是否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村集体经济收入分配方案(简述)
数量指标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 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可持续效益 衔接资金 其他财政涉农整合资金 其他财政资金
砚台镇 50 2023年砚台镇现代农业园产业路建设项目 乡村建设行动 农村基础设施 产业路、资源路、旅游路建设 在土地宜机化整治区域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修建产业路,基础开挖总长5.6公里、宽6.8米。项目起于农光村2组南部快速通道盐浴大桥,经大佛村,止于顺昌村5组石赶桥。 新建 砚台镇农光、大佛和顺昌村 解决近1万村民生产生活出行困难,助力我镇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每年减少农业运输成本8万元以上 群众参与项目的村组评议、村镇公示栏公示;群众自愿无偿出土地,参与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建成后,减少群众生产生活运输成本,方便出行。 完成路基开挖长5.6公里、路面宽6.8米的产业路。 产业路基础开挖≥5.6公里 工程验收合格率达100% 项目完工及时率=100% 成本预算控制范围≤90万元 每年减少生产运输成本≥5万元 受益贫困群众≥130人 项目基础设施持续使用≥20年 受益群众满意度≥95% 县乡村振兴局 砚台镇农光、大佛、顺昌村委 2023 2023.03 2023.11 100 100 0 0 0 8819 130 钟德琼、谭理军、谭书果 182xxxxx986、138xxxxx906、138xxxxx723
砚台镇 51 2023年砚台镇太安村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产业发展 生产项目 光伏电站建设 安装204.12kWp光伏发电装置,实现并网发电;设置安全防护;添置光伏发电装置运维设备。 续建 砚台镇太安村1组 每年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6万元。年平均上网电量达150000kWh,年发电收入≥6万元。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大于25年。 由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组织实施,村民代表监督施工过程和施工质量,建成后发电收入由全体村民受益。还可开发公益岗位1个,安排脱贫人员参与巡检维护增加收入。 按国家相关标准建成204.12kWp光伏发电装置,实现并网。 建设光伏发电装置功率≥204kWp;占地面积≥3000平米 工程验收合格率达100% 项目完工及时率=100% 工程安装成本≤5.5元/W 年发电收入≥6万元 受益贫困群众≥199人 工程设计使用年限≥25年 受益群众满意度≥95% 县乡村振兴局 砚台镇太安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2023 2023.03 2023.10 90 90 0 0 0 3522 199 收益的30%用于解决低收入人口具体困难;40%用于发展村内公益事业,改善基础设施;30%用于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 收益的30%用于解决低收入人口具体困难;40%用于发展村内公益事业,改善基础设施;30%用于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 周朝盛 151xxxxx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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