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74533841XM/2020-00014 | [ 发文字号 ] | 垫砚台府发〔2020〕13号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砚台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0-04-26 | [ 发布日期 ] | 2020-04-26 |
关于印发《砚台镇2020年水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政府相关站所室、镇辖各企事业单位:
《砚台镇2020年水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垫江县砚台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30日
砚台镇2020年水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系列部署,切实改善我镇流域水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垫江县水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垫环委发〔2020〕2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整治工业污染、农业种植养殖污染、生活污染等方面为着力点,以污染源常态化监管为原则,通过水陆协同、系统施治、分区控制、常态监管,对排查出的136个涉水污染源,实施挂图作战,精准治污,确保我镇龙溪河流域水质稳定达到或优于Ⅲ类。
二、工作重点
(一)有序推进工业污染整治
一是开展全面排查。对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按照“取缔一批、规范一批、入园一批”的思路,积极稳妥推进涉水“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企业坚决予以关闭。二是专项整治重点行业。加强重点排污企业监管,对重点排污企业环保设施开展监督检查,对设施不正常运行或不具备处理达标能力的,坚决予以停产整治;对处理不达标或通过管网偷排超排漏排的,坚决立案查处。
(二)有效实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一是畜禽养殖污染。严格执行畜禽养殖“三区划定”制度,进一步优化全镇畜禽养殖产业空间布局;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限养区、适养区现有规模养殖场要根据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养殖专业户、散养户要实行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达不到整治要求的依法关闭或取缔。新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实行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实现污染物零排放。二是水产养殖污染。对水产养殖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台账,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全面取缔投肥养殖、网箱养殖行为。推行生态养殖,同时督促水产养殖户规范排水口,防止水产养殖污水进入河流,推进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三是农业面源污染。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实现化肥、农药施用量“零增长”。开展莲藕种植排查专项行动,取缔全镇主要河流(纳入生态保护激励补偿机制考核的河流)沿河两岸500米范围内规模化莲藕种植行为,严禁新增规模化莲藕种植,推行生态种植,确保水质改善。
(三)持续开展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一是对辖区内现有污水管网进行疏通修复,特别是对重点排污单位(农贸市场、学校、机关等)进行重点排查,确保生活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二是全面排查污水管网覆盖盲区,推进缺失管网建设,对未进入污水管网的城区(场镇、居民点)生活污水,进一步完善城镇污水二三级管网,尽快实施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确保所有市政管网畅通和污水应收尽收,乡镇生活污水收集率达85%以上。三是对辖区内主、支河道漂浮物(含淤积物)及两岸垃圾及时清除、收运并进行常态监管。四是加大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监管力度,督促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单位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技改扩容进度,对发现的问题督促运营单位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稳定达标。
(四)全力推动其他污染整治
一是市场、餐饮、洗车等服务行业。督促辖区内场镇农贸市场、餐饮店、洗车场点等配套建设油水分离、生化处理池或沉淀池等污水处理设施,废水经处理达到三级排放标准后进入污水管网,或经处理达到一级排放标准直接排入地表水体。二是卫生院、医疗点、学校等单位。督促指导配套建设废水治理设施,废水经处理达到三级排放标准后进入污水管网,或经处理达到一级排放标准排入地表水体。三是其他行业。督促指导业主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实施整治,确保废水达标排放,达不到整治要求的依法关闭或取缔。
(五)合力抓好河流综合治理
一是对污染源实行常态化监管,定期开展巡查,确保污染源经处理后稳定达标排放,杜绝出现偷排漏排现象。二是开展河流增殖放流活动,实行水质生物净化,同时杜绝过度捕捞,制止和处罚发现的违法捕捞行为。三是探索水质生态净化工程,在河流中选取合适的位置修建生态湿地,实施水质生态修复,保障水质持续改善。四是开展蓄留冬水田工作,鼓励和引导老百姓在秋季稻谷收割后蓄留冬水,有效消纳降解污染,增加生态基流,改善水环境质量。
(六)整治措施及时限(见附件:砚台镇涉水污染源排查情况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成立砚台镇水污染防治行动领导小组。由黄明建镇长任组长,周山之副镇长任副组长,相关站所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由张桂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柠西、肖文宇二位同志负责处理日常事务。二是充分发挥河(库)长制作用。按照县河库长制工作有关要求,各级河库长、各河长办公室严格履职。三是加强工作调度。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相关站所室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突出问题,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情况定期对相关站所室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统筹调度,对全镇水污染治理、监督情况进行通报。
(二)落实工作责任
各村(居)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保障水污染防治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所承担的污染源整治任务进行逐项分解细化,制定污染源分布图,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各类污染源实现达标排放。
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负责水污染防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开展城镇污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建设和污水处理厂监督管理工作,缺失排水管网建设,牵头城镇洗车等社会服务业污水排放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全镇生活垃圾转运工作。
镇经发办:负责严格执行产业政策淘汰落后产能;牵头负责榨菜加工业废水治理等工作。
镇农服中心:负责全镇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完成县上下达的生猪当量污染治理配套设施工程整治任务;负责督促、指导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负责协调解决河库长办发现的问题;负责河道、直管水库污染综合整治及生态恢复工作;负责取缔非法采沙、洗沙作业;负责牵头对镇域河道进行清淤,对镇辖规划区外河道进行清漂,并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
镇社事办:负责学校、卫生院及医疗点的水污染防治以及医疗废物的规范化处置等工作。
(三)实行常态监管
各村(居)委、相关站所室要根据实际制定符合实际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子方案,并建立挂图作战机制,各站所室负责人对本行业、本辖区内污染源监管整治工作负总责,要对所有污染源逐项对照检查,逐项分解任务,逐项明确整治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实行常态化监管机制,并于每月15日和30日17:00前向镇水污染防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四)强化考核问责
镇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对相关站所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督查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效率不明显地站所室进行通报、督办。
附件:垫砚台府发〔2020〕13号附件:砚台镇涉水污染源排查情况表.xls
垫江县砚台镇党政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