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砚台镇>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政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23174533841XM/2023-0008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砚台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11-13 [ 发布日期 ] 2023-11-13

垫江县砚台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 《砚台镇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砚台镇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垫江县砚台镇人民政府

                                                                                20231026


(此件公开发布)

砚台镇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快补齐我镇农村公路管养短板,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8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59号)、《垫江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垫江府办发〔20239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让道路成风景、建设人民满意交通”奋斗目标,按照“建立机构、明确责任、综合治理、严格考核”管养办法,建立健全“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管理体系,规范完善“有路必养、有路必管、管养到位”长效机制,全面推行县、乡、村三级“路长制”,进一步提升我镇公路管养水平,打造“建养并重、外通内连、安全舒适、路域洁美、服务优质”道路新貌,构建“畅、安、舒、美”路域环境,全面推动公路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充分发挥好交通“先行官”作用。

二、工作目标

围绕“全镇域推进、点线面结合、镇村联动”的工作思路,对全镇境内所有的三级道路全面推行“路长制”,实现农村公路路长全覆盖、监督管理全过程、指导督导全方位,积极探索“路联管、路全管、路共管、路常管”的公路管理新路子,有力形成“政府主导、行业牵头、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公路管理体系。

按照“健全管理机制、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强化社会监督、严格管理考核”的工作要求,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奖惩清晰”路长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公路管养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路产路权保护,扎实形成镇、村两级精细化管理的制度体系。

全镇切实按照“村道村管”逐级负责、上下联动、层层落实的责任体系,将镇、村两级道路的管养责任分别落实到人,做到专人专管,确保路长制常态化。同时,在各道路设立路长制公示牌,公示路长姓名、职责、道路概况、监督电话、管理责任人、养护责任人等,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坚持示范带动。围绕“四好农村路”国家级示范县创建和美丽农村路打造,每年创建一批示范村、示范路,原则上每年创示范村不少于1个、示范路不少于1条,以点带面、从线到片、逐步形成区域大联动,实现“让道路成风景、建设人民满意交通”发展目标。

——坚持整体推进。2023年底前,镇政府出台推行乡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全面推行乡村公路“路长制”,基本建立乡村公路路长组织体系。

——坚持远景规划。到“十四五”末,全镇公路“路长制”工作长效机制全面建立,道路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明显提升,“路长制”管理责任有效落实,广大群众对道路交通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全面实现“畅、安、舒、美”道路管理目标,努力创建为全国、全市、全县美丽农村路示范镇。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在县总路长领导下,按照“一路一长”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路长制管理体系。

(一)镇级路长

镇级路长由镇政府相关领导担任。对所辖范围内乡村公路“路长制”工作负总责。负责具体落实所辖范围内乡村道、附属设施、路容路貌、交通秩序、绿化和环境卫生等综合管理,全面负责所辖道路及周边环境问题的监督协调、情况反馈、问题整改。组织开展道路管理及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做好处置、跟踪及落实。

(二)村级路长

村级路长由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担任,对所辖村(社区)内村道工作负总责,落实上级路长交办事项。在镇级路长指导下,健全村规民约,负责具体落实所辖范围内村道、附属设施、路容路貌、交通秩序、绿化和环境卫生等具体工作,组织村民遵守村规民约,强化日常巡查,并对道路进行日常养护管理。

(三)路长办公室

全镇路长办公室设在镇规建办,由镇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作为全镇路长制管理的日常机构,牵头推进路长制具体组织实施工作,主要负责制定议事规则、管理制度,建立统筹协调、联席会议、督办落实等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全镇公路建设与养护管理重大事项,负责村级路长考核工作。

四、工作机制

(一)建立三项基本制度,完善路长工作运行机制。

1. 建立镇级路长办公会议制度。镇级路长原则上每年应组织召开不少于1次办公会议,协调解决公路管理重大事项,安排部署重点任务。村级路长原则上每年应组织召开不少于1次办公会议,组织落实镇级路长办公会议精神。

2. 建立道路巡查制度。镇、村道路长应定期开展道路巡查,在汛期、恶劣天气等期间应加大巡查频率,督办管理、养护等工作落实,保障道路正常通行。

3. 建立督查考核制度。全镇路长办公室按照考核制度,每年对路长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综合目标考核、养护资金划拨挂钩。

(二)建好用好两支管养队伍,保障路长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1. 建好用好镇、村两级养护管理队伍。分类有序推进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化改革,鼓励通过市场化养护、社会化养护、政府购买服务、设立公益岗位、群众分段义务养护等方式开展日常养护,构建专群结合的养护机制。

2. 建好用好“镇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政管理队伍。镇、村道的路政管理由镇规建办办公室负责,镇、村道监管员由镇农规建办办公室委派专职人员担任;村道护路员由村民委员会道路管护队负责,道路管护队设在村(社区),委派村组(社)长担任,加强公路巡查和路产路权保护。

五、工作流程及管理方式

通过全覆盖巡查、全天候管控的管理方式,做到问题及时发现、整改快速落实、反馈准确有效、台账记录完整,建立健全路长制长效管理处置机制。

工作流程:巡查—处置—督查—通报。

(一)巡查

各级路长要安排相关人员做好日常巡检工作,对照管理内容及标准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并定期上报巡检整改台账。镇级路长每月至少开展1次公路巡查,村级路长每周至少开展1次公路巡查,在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等敏感节点、重点时段视需求情况加大巡查频率,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置。

(二)处置

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以问题整改督办单的形式下发相关村社区限期整改,各村社区要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并做好记录。需要协调解决的,由全镇路长办公室统一收集和交办。

(三)督查

问题交办到责任部门后,全镇路长办公室对管辖区域问题办理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移交相关部门追究责任人责任。

(四)通报

全镇路长办公室对问题处置和督查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并作为考核依据。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全镇路长办公室要加强对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工作统筹,进一步明确各级路长管理职责,强化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制定“路长制”考核奖惩措施,每年评选优秀路长,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二)做好信息公开。在镇道、村道醒目位置设立路长公示牌,对已经设置重庆市农村公路养护公示牌的路段,可以在现有的养护公示牌上更新版面,标明人员信息、路长职责、管护路段、监督电话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媒体宣传农村公路“路长制”的重要意义和典型经验,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公路管护、提高我镇“路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关注度、参与度,营造社会全员爱路护路的良好氛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