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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砚台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1日起至2022年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镇持续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稳步提升信息公开质量,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检查、监督、考核机制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171条:基层政务公开领域信息124条,工作动态34条,预算决算4条,应急预案3条,政策文件2条,其他政府信息4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遵照信息公开制度及原则,实时对政务信息的发布流程进行审核监督,并及时更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信息,竭力保障信息公开准确性和及时性。

(四)信息规范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政务公开专区等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更新主动公开内容,同时安排专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管理维护,不断完善规范政务信息公开专区建设。

(五)政府信息监督保障情况。调整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站所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主体,统筹指导,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部分内容公开不及时,栏目更新周期较长;公开内容形式单一,创新性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持续提升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使其充分认识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遵照时间节点,督促相关责任站所室及时公开公布;二是持续开展针对性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注重公开时效性;三是做好信息公开更新工作的同时,充分借鉴其他好的政务信息公开做法,创新信息发布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22〕8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府办〔2022〕59号)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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