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周嘉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领域信息公开>涉贫涉乡村振兴>衔接资金

2024年“两不愁三保障”质量提升及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分配使用计划

日期:2024-09-30

垫江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下达2024两不愁三保障”质量提升及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分配使用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

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根据《垫江县乡村振兴局 垫江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垫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项目计划的通知》(垫乡振发〔202333)要求,现将2024两不愁三保障”质量提升及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分配使用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总额

2024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0万元。

二、资金用途

用于26个乡镇(街道)2024年“三大行动”及平时排查出的“两不愁三保障”质量提升及人居环境整治问题整改等。

补助对象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脱贫人口监测对象。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遵守衔接资金使用方向。达各乡镇(街道)的资金是依据目前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数量分配的,该资金用于2024年“三大行动”及平时排查出的“两不愁三保障”质量提升及人居环境整治问题整改

)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资金计划下达后,各乡镇(街道)应加快实施整改和组织验收,及时申请拨付资金

(三)严格落实衔接项目实施要求。严格落实衔接资金支付监管等工作要求,经农户申报、村社核实、乡镇(街道)审核、县乡村振兴局备案后兑现补贴。乡镇(街道)63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和完成情况公示,并于710日前报送《项目申报验收表》、项目建设前后照片及镇村两级项目实施和完成情况公示照片(近景、远景各一张),由农户委托施工方实施的还需提交委托协议及发票原件。县乡村振兴局审核后于720日前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系统直接向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发放补贴,由施工方统一实施并垫付资金的可以将补贴发放至施工方账户。

联系人:姚超,联系电话:18325033396

附件:1.2024两不愁三保障质量提升及人居环境整治资金分配

          2.项目申报验收表

垫江县乡村振兴局

2024423

附件1

2024年“两不愁三保障”质量提升及人居环境整治资金分配表

序号

乡镇(街道)

脱贫户(户)

监测户(户)

资金分配(万元)

全县

6593

1081

150.00

1

桂阳街道

84

17

1.39

2

桂溪街道

163

15

2.04

3

新民镇

277

86

5.70

4

沙坪镇

405

49

5.50

5

曹回镇

356

50

5.09

6

周嘉镇

512

29

5.73

7

普顺镇

233

32

3.30

8

永安镇

465

47

5.97

9

高安镇

422

92

7.27 

10

长龙镇

209

40

3.38

11

沙河乡

155

24

2.30

12

杠家镇

239

40

3.66

13

大石乡

162

27

2.47

14

澄溪镇

220

46

3.70

15

太平镇

296

49

4.51

16

五洞镇

280

42

4.10

17

高峰镇

277

38

3.93

18

黄沙镇

116

17

1.68

19

鹤游镇

137

22

2.06

20

砚台镇

197

48

3.57

21

白家镇

354

73

5.92

22

包家镇

232

45

3.78

23

坪山镇

336

25

3.98

24

三溪镇

174

58

3.73

25

裴兴镇

149

44

2.98

26

永平镇

143

26

2.26

27

县乡村振兴局

统筹解决其他个案、重点问题整改等。

50.00

注:脱贫户、监测户数据为4月19日系统数据。

附件2

2024年XX乡镇“两不愁三保障”质量提升及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申报验收表

(一)项目申报

户主姓名

家庭住址

¨脱贫户

¨监测户

申报资金(元)

核实后项目建设内容及资金使用明细

农户申报签字

年   月   日

核实人签字

村、社干部:     

乡镇审核意见

(二)项目验收

开工时间

完工时间

拟补助资金(元)

乡镇验收意见

乡镇分管领导
签字

农户确认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建前、建后的对比照片附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