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008679441T/2023-0007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周嘉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12-08 | [ 发布日期 ] | 2023-12-08 |
垫江县周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2023年市级总河长会议 垫江县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垫江县周嘉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落实2023年市级总河长会议
垫江县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镇村级河长、各相关职能部门:
《落实2023年市级总河长会议周嘉镇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镇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垫江县周嘉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落实2023年市级总河长会议周嘉镇
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市级总河长会议精神,进一步做深做实河长制工作,扎实推进各项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落地见效,根据《垫江县河长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市级总河长会议垫江县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垫河长办发〔2023〕10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分工方案。
一、全面建设幸福河库
1.全面启动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县级河流健康评价工作,到2025年完成龙溪河健康评价工作。
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规划建设与环保办公室、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各相关村(社区)
2.深入实施城乡黑臭水体“清零”行动并形成长效机制,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加快补齐污水处理设施短板,进一步完善场镇排水“厂网一体化”管理机制,确保到2027年龙溪河干流水质稳定保持在Ⅲ类。
责任单位:镇规划建设与环保办公室、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各相关村(社区)
3.持续实施城乡饮用水质量提升行动,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推进供水设施更新改造,全面提升净化处理能力,常态化开展“源头到龙头”水质监测监管。
责任单位:沙坪水厂周嘉供水点
4.强化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红线管理,有序开展水生态考核。
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5.组织开展涉水领域大排查大整治,抓好突出水环境问题整改,提高水质改善的稳定性和系统性。
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规划建设与环保办公室、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村(社区)
6.认真整改全市2022年生态环境警示片曝光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梳理河流管理薄弱环节,将问题清单转化为成效清单,以实干实绩迎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
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规划建设与环保办公室、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各相关村(社区)
二、精心塑造最美岸线
7.加强河湖自然岸线保护,严格水域空间管理,严控岸线空间土地开发,促进岸线合理高效利用。
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规划建设与环保办公室各相关村(社区)
8.高水平推进河岸整治,有序实施复兴河、小沙河河段综合治理工程,质量打造河畅、水清、岸绿的生态新画卷。
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各相关村(社区)
三、传承弘扬优秀水生态文化
9.实施水文化保护传承弘扬规划,加大重庆市垫江县龙溪河自然水域垂钓基地保护力度,讲好垫江“龙溪河故事”,让生态与人文各美其美、美美与共。
责任单位:镇文化服务中心、各相关村(社区)
10.推动环境保护与文化旅游深度融合,保护用活龙溪河及支流文物和文化遗产,打造人文旅游新地标。
责任单位:镇文化服务中心、各相关村(社区)
四、强化河长制工作组织保障
11.紧扣美丽垫江建设目标,落实河长制属地责任,不断提升河长制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评价体系,系统谋划河流管理保护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细化量化抓好落实。
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12.完善河长制联防联控机制,河流牵头单位、河长制责任单位要协同发力,切实履行流域牵头治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规划建设与环保办公室、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村(社区)
13.深化“河长+”协作机制,扎实开展河流管理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涉河涉水违法犯罪行为。
责任单位:垫江县公安局周嘉派出所、镇农业服务中心、镇规划建设与环保办公室、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村(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