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建立镇村安全监管责任制,召开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专题部署会、推进会6次,设立农村自建房管控专岗16名,举办农村自建房安全管控培训会3次。
二是强化排查整改。落实房屋安全月报及“五到场”巡查制度,聚焦在建、闲置、低收入群体房屋等自建房安全巡查210余次,申报危房改造9户,纳入极端天气地灾隐患管控房屋6处,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整治安全隐患5处。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针对群众住房安全意识薄弱问题,组织召开农村住房安全宣传会议3次,发放自建房安全常识图集300张、宣传手册1000余张、宣传资料1000余份,入户宣传3000余人次,覆盖群众70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