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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长龙镇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21-05-31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我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依法治国”的工作方针,着力提升全镇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推进依法治县能力和工作水平的提升,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弘扬法治文化,促进依法治县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站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依法行政工作,规范行政决策行为。

(二)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依据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我镇聘请了1名法律顾问分别与政府和8个村(社区)签订了聘用合同,在涉法会议、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审查、行政诉讼等工作中均对我镇提供了专业化法律服务。

(三)健全完善社会治理、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将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平安建设工作列入镇党委重要日程,加强整体设计、整合资源力量、完善政策措施、强化督导考核、推动解决重大问题,推动社会治理融入市域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社会风险防控贯穿规划、决策、执行、监管各领域各环节。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决做到持证上岗、执法有序。

(四)加强全民法治宣传教育

常态化开展普法工作,以三月法治宣传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1.9”消防安全日、“12.4”宪法宣传周等活动为契机,以创新精神部署和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化、制度化、精准化、多样化,实现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能力普遍提高,全民法治意识普遍增强。一是推进普法常态化。全年到机关、村社、学校、企业开展各种主题宣讲活动19次,全镇巡回法治宣传活动2次,分发平安宣传材料20000余份,开设法治宣传专栏,已发布法治文化宣传文章6期。二是实现普法精准化。积极开展《民法典》宣传,推动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进网络等,实现法治学习宣传教育全覆盖,增强全民法律意识。三是发展普法多样化。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启动法治宣传服务多元供给模式运用公共场所LED显示屏、移动电视、手机短信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脱贫攻坚电信诈骗、垃圾分类等内容,让法律法规、政策信息不再“远在天边”而是“触目能及”。

(五)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

全镇聚焦信访矛盾“增控量、减存量、防变量“目标任务,在各乡镇中率先实现了“治重化积、清仓见底”,全年共解决6件案件,化解率达到100%一是抓实积案化解,确保“减存量”。对交办的信访积案,坚持作为“书记工程”来抓,逐案逐件分析研判,压紧压实工作责任,采取“三个一批”化解方式,即合力攻坚化解一批、思想疏导化解一批、帮扶救助化解一批。二是注重源头防范,坚持“控增量”。初步建立“一站式接待、一揽子调处、一链条解决”工作机制,镇财政投入资金5万余元,优化群众来访接待场所,落实领导班子成员每日接待来访群众,台账式、清单化解决群众信访诉求49件。三是抓好责任落实,务求“防变量”。紧盯辖区村(社区)换届、征地拆迁等重点信访问题,定期召开信访形势分析研判,坚持“四不放过”,即苗头性隐患不放过、紧急事件不放过、热点难点不放过、重大案件线索不放过,探索实行矛盾纠纷镇村繁简分流机制,变“事后被动应付”为“事前主动防范”。

二、存在的问题

在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诸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执法人员偏少,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有待提高,执法装备配备不到位,从而导致执法力量薄弱,尤其是缺乏高素质的法治工作专业人才,一定程度上不能很好的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2.法治宣传工作不够深入。基于农村外出人口众多,对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工作仍然停留在面向老人及青少年,涉及面不够广泛。

三、下一步工作

1.加强执法部门队伍建设,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意识、责任意识、素质意识、依法接受监督的意识。在日常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合理配置执法资源,充实我镇执法力量,严格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对于未持有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于妨碍执法工作的人员给予严惩,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行政执法队伍。

2.继续加强法治培训、加强普法教育,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意识。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切实加强法律培训,努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建立并坚持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学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政府工作人员的政治和法律业务素质,增强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树立良好的法治政府形象,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全社会的依法行政。

3.加强行政执法水平。加强政务公开,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向群众公开各行政行为的法律政策依据、具体的办事程序,利用各种渠道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提高政务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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