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长龙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领域信息公开>涉贫涉乡村振兴>资金项目

长龙镇2021年产业扶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

日期:2021-12-27

长龙镇2021年产业扶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


根据垫扶组办20219《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调动我镇脱贫户产业发展积极性,持续稳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结合实际,制定长龙镇2021年产业扶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在脱贫攻坚过渡期内,按照四个不摘总体要求,全力推动产业扶贫高质量发展,巩固产业扶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扶贫产业到户、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培训扶贫政策落实,按照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原则进行补贴,实现脱户长期稳定脱贫。

二、发展目标

我镇坚持因地制宜,发挥脱贫户主体作用,实施发展以下项目。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与脱贫户利益联结龙安村、长龙村发展到户扶持产业(种植业、养殖业)等特色产业培训脱贫户的技能技术,引导外出务工,鼓励自主创业长久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试点村1个。

三、补助对象

全镇防止返贫系统内脱贫户、边缘户、监测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龙安村、长龙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试点长久村。(注:要求享受了其他项目奖补的不再给予奖补,同一块地内重复不同种产业的只奖补一次

四、奖补标准

(一)产业发展到户

1.传统种养业

1粮油作物(含水稻、花生、玉米、甘蔗、大豆、高粱瓜类等):新种植1亩以上,补助100/亩,每户3000元封顶。水稻制种给予保费补贴152/亩,保额2000/亩。

2绿色蔬菜(含榨菜、西瓜、蜜本南瓜、大白菜类等):露地新种植1亩以上,补助100/亩,每户2000元封顶;大棚蔬菜新种植1亩,竹木结构简易大棚,补助1000/亩,每户5000元封顶;钢架结构大棚补助3000/亩,每户15000元封顶;出现撂荒、空棚的不给予补助。

3畜类养殖:生猪当年出栏2—20头,补助标准为150/头;羊当年出栏2—50头以上,补助标准为60/头;牛当年出栏1—3头,补助标准为500/头;兔当年出栏10只以上,补助标准为10/只。每户每年奖补3000元封顶。

4禽类养殖:当年进行圈养合计10—200羽的,按10/只补助,每户2000元封顶

5水产养殖:面积1亩以上,且当年放养鱼苗每亩500尾以上,以实测面积和鱼苗购买凭证为依据,补助300/亩,每户1800元封顶。

6养蜂:当年新增1箱以上,补助100/箱,每户累计补助2000元封顶。箱标准:每箱至少3脾以上,蜂脾相称,3000只以上。

7未列入的传统种养业项目,根据实际参照上述相近种养项目的补助标准执行。

2.中药材种植

1在耕地上新种植中药材(含芍药、牡丹等)1亩(含)以上,一年生的补助100/亩;多年生的中药材一次性补助200/亩。

2在林下新种植中药材1亩(含)以上,一次性补助100/亩。

3脱贫户发展中药材种植要相对集中连片,达到种植密度和成活率技术标准,每户3000元封顶。

3.经果林种植

1垫江晚柚(含其他柑橘类果树):相对集中连片新种植1亩(含)以上(含病毁果园全砍新种)垫江晚柚,且栽植密度和成活率符合技术规范的,果园运行管理正常,除县农业农村委1500/亩一次性补助基础设施,一次性给予管理150/亩补助。

2垫江李子(含其他李子类):相对集中连片新种植补助(含病毁果园全砍新种)垫江李子,且栽植密度和成活率符合技术规范的,果园运行管理正常,按4/株的标准进行一次性补助。

3笋竹:当年按标准化新建笋用林1亩(含)以上,且栽植密度和成活率符合技术规范的,补助200/亩,每户3000元封顶。

4其他水果:当年新增非设施类水果1亩(含)以上(如桃、梅、板栗等),且栽植密度和成活率符合技术规范的,一次性补助500/亩,每户3000元封顶。

5其他经济林:房前屋后等空地新栽植桂花、油樟等;新栽植经济林(含花椒、香樟等)1亩(含)以上,栽植密度和成活率符合技术规范,一次性补助500/亩,每户3000元封顶。

(二)村集体经济与脱贫户利益联结

龙安村、长龙村各10万元村集体利益联结用于扩大村集体经济,鼓励村通过租赁、参股、联营建设等方式增加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产业扶贫项目,要有脱贫户利益联结方案、签订有益贫带贫协议等,按规定优先安排资金给予支持。村集体经济收益中20—30%用于发展本村(社区)脱贫户的产业、务工、创业、因病、因学突发灾情等有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奖补。

(三)扶贫培训

对脱贫户进行相关的技术技能培训,由村(社区)组织实施,每年每户不得少于2次技能相关培训。每次培训给予每位参与培训人员相应补贴,对脱贫户扶贫扶智,鼓励自主创业

(四)长久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试点村1,由长久村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实施。

五、项目验收

(一)脱贫户

1.脱贫户填写申请表,并提出验收申请,驻村干部、帮扶干部及村两委干部初查确认汇总。需提供发展产业数据、图片等相关资料。

2.村委会报请镇入户验收,验收人签署验收意见,脱贫户签字确认。

3.验收结果分别在镇、村委会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照片要存档)。公示无异议后,给予补贴。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与脱贫户利益链接

1.填写申请表,向镇政府提出验收申请。提供登记注册资料、会议记录、协议合同合作双方须约定共担风险条款、利益联结机制等。

2.镇政府组织人员验收,验收人签署意见,被验收人签字确认。验收要收集相关佐证资料留档备查。

3.验收结果分别在镇、村委会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照片要存档)。公示无异议后,报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

(三)长久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试点项目,验收按照县扶贫办及财政局的相关要求进行。

六、兑付录入

公告无异议后,产业到户资金由镇通过财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一卡通)进行兑付,将资金使用情况录入扶贫管理系统。

七、保障措施

(一)实工作责任。镇政府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和统筹协调,强化金融支持,加大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有序有效推进工作。各村(社区)对农业产业奖补项目申报备案、组织实施、验收兑现负主体责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谁签字、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原则,落实工作责任,层层负责把关,实事求是。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奖补,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加强宣传动员。农业产业是脱贫群众稳定增收致富的重要渠道,坚持扶智扶志结合,采取听得懂、学得会、能管用的培训方式,提高培训实效性;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帮扶干部等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宣传脱贫攻坚战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营造良好氛围,坚定脱贫信心,破除脱贫群众等、靠、要等思想。

(三)强化服务指导。镇政府根据脱贫户的产业发展需求,开展分类培训,组织镇村干部、帮扶干部深入脱贫户,指导落实农业产业项目,助其销售产品,并如实登记。产业技术指导员,要加强技术指导与培训。

(四)严格政策标准。镇政府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形式用于发展扶贫产业,禁止发钱发物,不得重复补贴。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在实施中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必须符合环保要求,一律不得占用基本农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依法经营、制度健全、诚实守信、运行正常规范。扶贫重点产业,按市县等文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奖补。

(五)加强考核保障。严格考核,分别将产业扶贫纳入对村社扶贫工作考评内容,把结对帮扶单位、结对帮扶干部帮扶脱贫村、脱贫户发展产业情况纳入精准扶贫的工作内容,推动产业扶贫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八、其他

(一)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实施,与此前有关农业产业补助政策相冲突的按本办法执行。

(二)本办法实施期为2021年度。

(三)本办法由长龙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