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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主任会议召开

日期:2023-05-29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主任会议召开

5月25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主任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粟登琳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对县政府关于《垫江县人大常委会对〈垫江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的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的审查意见的报告、县人大城环委对县政府关于《垫江县人大常委会对〈垫江县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的审查意见的报告、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送审稿)》的报告、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政府关于垫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年-2035年)有关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送审稿)》的报告、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行政执法监督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送审稿)》的报告、县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有关事项的报告。

会议要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各类国有资产“一盘棋”监管,提升国有资产配置效率、管理能力和水平,增强人大监督的刚性和实效性,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与预算审查监督相衔接。要严格对标对表《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补短板、强弱项,优化完善配套制度,县人大城环委要加强监督,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整改工作。要紧盯县政府生态环境工作中薄弱环节和关键短板,通过加强沟通、跟踪督办、验收查收等形式,将审议意见转化为政府的具体举措和有力行动。要深刻领会《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熟练掌握加强工作监督的方式方法,确保《决定》得到有效贯彻执行。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彭锋列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章华荣、郭安华、姜明、孙良梅参加会议,有关部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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