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粟登琳带队赴桂阳街道、太平镇,开展《重庆市村镇供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前往巴谷·宿集、太平镇松花村、太平水厂等地,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讨论交流的方式,详细了解村镇供水情况及自来水厂管网覆盖、运行管理、水质以及日常监测等内容。
座谈会上,大家听取了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卫健委、重庆澜泉供水公司关于《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执法检查组成员结合检查情况向相关单位提出了问题及意见建议。
粟登琳强调,要坚持科学统筹规划,持续加大改革和宣传力度,有效提升村镇供水品质,确保饮水安全,推动《条例》全面贯彻实施;要坚持认真倾听民声,深入问题剖析原因,立足实际寻求对策,有的放矢提出建议,促进《条例》不断完善。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不断压实工作责任、细化措施,结合民生实事办理等相关工作,共同推动村镇供水事业发展。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安华、县政府副县长刘新民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