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垫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垫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垫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10日垫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垫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粟登琳主任受垫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中共垫江县委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市委工作要求和县委工作安排,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建设“渝东新城”崭新使命,牢牢把握稳进增效、改革创新、除险固安、强企富民工作导向,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唯实争先、团结奋进,努力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市域标杆,为奋力推动现代化新垫江建设再上新台阶而努力奋斗,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