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六次主任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粟登琳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桂溪等25个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草案)》有关事项的报告。会议指出,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聚焦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问题的重大改革举措,是乡镇(街道)依法履职的“说明书”、属地责任的“分界图”、群众办事的“服务单”,要坚持立足法定、因地制宜,统筹减负赋能双向发力,不断细化完善履职事项清单,切实构建起权责清晰的镇街履职体系,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会议听取了关于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有关情况的报告、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送审稿)》的报告、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送审稿)》的报告、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政府关于2024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送审稿)》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政府关于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送审稿)》的报告,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命、辞职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召开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报告,决定于5月20日召开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卓小波、姜明、孙良梅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谭大江列席相关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