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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

日期: 2026-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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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粟登琳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垫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筹备工作实施方案(草案)》和《垫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市委六届八次全会精神、县委十五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全面领会中央、市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切实将各级决策部署全面融入报告起草、大会推进全过程;要强化统筹协作,树立“一盘棋”思想,细化任务分工,严谨抓好材料起草、会务保障、议案组织、安保维稳等各项任务,做到服务、流程、责任三到位,高标准推进人代会筹备工作;要保障代表履职,扎实做好大会服务保障,指导代表提出高质量审议发言和议案建议,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有力支撑;要严守会风会纪,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简朴办会,加强廉洁自律管理,营造风清气正、安全有序的会议氛围,确保大会圆满完成。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关于提请审议接受个别人员辞职的议案、有关人事任免的议案,举行了向宪法宣誓仪式。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卓小波、姜明、孙良梅、黄良平,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柳作盛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刘德仁、县监委主任王忠、县法院院长张力、县检察院检察长王长江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