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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下达2020年度(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垫扶办﹝2020﹞21号)

日期:2020-05-20

根据《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安排的通知》(渝扶办发〔2019〕76号)《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第二批计划的通知》(渝扶办发〔202030号)《垫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县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垫江财政发〔202015号)关于下达2020年度(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垫扶办﹝2020﹞15号)文件精神和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相关规定,调整我县2019年和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并将2020年度(第批)财政项扶贫资金计划公示如下:

一、项目调整

(一)调出2019年、2020年贫困户节日慰问项目。

根据市上要求,贫困户节日慰问项目为简单发钱发物项目,不再作为扶贫资金专项投入,对2019年贫困户节日慰问项目资金141.04万元、调整为县财政其他投入,不作为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将2019年县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县级投入资金1806.5452万元,调减为1665.5052元,2020年扶贫专项资金投入贫困户节日慰问项目资金138万元调整为县财政其他投入项目,将扶持集体经济发展资金250万元纳入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将2020年县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调整为1873元。

(二)调整2020年度(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1、调整挂牌督战项目资金160万元为定点攻坚项目资金160万元。

2、调整精准扶贫档案资金44.265万元调整为33.3万元,调出资金10.965万元扶贫专项行动资金36万元调整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结合项目:项目资金46.965万元。

(三)2018年精准脱贫保资金结余2530元调整到本次资金计划中安排,作为其他扶贫资金投入。

二、资金安排

坚持“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的要求,紧紧围绕定点攻坚、产业发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结合,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本次下达资金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第二批)100万元,上述调整项目资金46.965万元,结余资金0.253万元,共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7.218万元

(一)定点攻坚:资金30万元。追加市级定点攻坚村五洞镇卧龙村30万元,补短板强弱项,巩固提升脱贫质量,“两不愁三保障”高质量动态清零。

(二)追加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结合项目资金94.218万元(项目资金增加为277.218万元),用于贫困村“五好”村建设,从党建引领好、产业发展好、公共服务好、人居环境好、群众精神好做好建设示范。

(三)徐白村特色产业发展:资金20万元。用于曹回镇徐白村扩大芍药种植规,带动贫困群众发展芍药种植,增加贫困户产业收入。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相关乡镇、县级相关部门要将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精心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具体负责人加紧组织实施,严禁简单发钱发物,一分了之。

2.建好项目。按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和管理要求,提前谋划项目,并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做到先有项目后建设实施。

3.加强管理。牢固树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高压线”意识,加强扶贫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监管管理,做好公示公告,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强化资金绩效意识,强运行监控,按程序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推进项目实施,切实提高项目质量和资金绩效。

4.完善系统。要落实专人负责,及时准确将资金到账、安排、拨付及项目实施有关信息录入全国扶贫系统,做到资金安排与项目实施匹配、项目与贫困户受益关联等信息录入及时、真实准确、逻辑关系严密。

附件:2020年第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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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扶贫办:74516663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电子邮箱:djxfpkf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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