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换发、核发审查情况公示(垫江市场监公示〔2020〕3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江岸大药房重庆市垫江县尹灵药店等3家(详见附表)药品零售企业符合《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审批相关工作的通知》(渝药监〔2020〕18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6版)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药品零售部分)》和有关药品经营许可工作要求,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23-74677010
通信地址:重庆市垫江县桂阳街道八一桥市场监督管理局
邮编:408300
特此公示
垫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2日
垫江县药品零售企业许可证核发审查情况公示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企业负责人 | 质量负责人 | 经营方式 | 经 营 范 围 | 经营地址 | 仓库地址 | 现场检查时间 | 备注 |
1 | 江岸大药房重庆市垫江县尹灵药店 | 尹*灵 | 尹*灵(执业药师) | 零售(连锁) | 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中成药 | 重庆市垫江县桂溪街道人民东路355号门市 | 无 | 2020-5-20 | 换发 | |
2 | 江岸大药房重庆市垫江县五洞镇卧龙路药店 | 杨*芳 | 高*平(药师) | 零售(连锁) | 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中成药、中药饮片、生物制品(限口服及外用制剂) | 重庆市垫江县五洞镇学府路 | 无 | 2020-5-19 | 换发 | |
3 | 垫江县和平药房五洞连锁店 | 游*波 | 李*玲(执业药师) | 零售(连锁) | 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中成药、中药饮片 | 重庆市垫江县五洞镇卧龙路131号 | 无 | 2020-5-19 | 换发 |
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开办药品零售企业,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必须无《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118条、第119条、第122条、第123条、第124条、第125条、第126条等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