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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遴选测土配方施肥配方肥合作企业的公告

日期:2020-07-08

各肥料生产企业:

为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提高我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推进农企合作和配方肥落地,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发现和2019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部分区县化肥减量工作短板明显问题的整改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0〕32号)、重庆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关于印发2020年土肥水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农技发〔2020〕11号)文件要求,我县拟重新公开遴选3家以上配方肥生产合作企业,建立测土配方施肥配方肥合作企业名录,长期为我县的测土配方肥技术推广提供配方肥生产配送服务,请符合条件的肥料生产企业自愿申报。

一、申报企业资格条件

1.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条件符合要求、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取得肥料登记证(复混肥料或掺混肥料或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肥料生产企业。

2.守法经营,诚实信用,近3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制售假劣肥料不良行为,无产品抽检不合格等不良记录。

3.具有承担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服务的人员、设施设备等条件。

4.能生产、销售符合通知要求的肥料产品。积极参加农企合作,曾经入选农业农村部(原农业农村部)或重庆市测土配方肥农企合作生产企业者优先。

5.申报企业无条件服务于垫江地区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工作,积极推广配方肥,科学指导农户、新型经营主体按方施肥。

二、申报企业申报时须提交下列有效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所有产品肥料登记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4垫江县分乡镇街道营销网络建设情况(附门店和经销人员名单);

5.按配方生产供应承诺书(格式自定);

6.无不良记录承诺书(格式自定);

7.农企合作配方肥宣传资料;

8.入选农业农村部(原农业部)或重庆市测土配方肥农企合作生产企业公示公告或文件复印件,供销系统扶持的提供文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三、申报时间

请有意愿的合作企业于2020年7月15日15:00前,将申报资料装订成册(二套)并加盖骑缝章密封,现场或邮寄送达垫江县农业农村委植保植检站523室(县行政服务中心5楼)。

四、资格审查

垫江县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对申报资料集中统一评审。

五、公示公告

经县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评审后,在垫江县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企业,由县农业农村委发出遴选合格通知书。

六、签订农企合作协议

遴选合格的企业,在接到通知书后3日内,持通知书到县农业农村委签订农企合作协议,建立测土配方施肥配方肥合作企业名录,报市农业农村委备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老师;办公电话:74513590

地址:垫江县农业农村委植保植检站523室(县行政服务中心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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