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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2020年度县级投入部分扶贫发展资金的公示

日期:2020-11-20

根据《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安排的通知》(渝扶办发﹝2019﹞76号)《垫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县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垫江财政发〔2020〕15号)《中共垫江县委垫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垫江县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垫江委发〔2018〕35号)文件精神和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相关规定,我县对2020年县级投入扶贫发展资金进行部分微调,现将具体项目资金安排情况公示如下:

2020年度县级投入部分扶贫发展资金1623万元。

1.健康扶贫医疗救助:资金500万元。21936贫困人口住院自付比例(目录范围内)控制在10%以内。(实施单位:县卫生健康委)

2.小额信贷贴息:资金200万元。用于全县贫困户小额信贷进行政策贷款贴息。(实施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

3.医保资助:资金210.8822万元。对全县6986户建档贫困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进行资助,只对一般贫困户中的已脱贫人口每人资助40元,未脱贫人口每人资助220元。(实施单位:县医保局)

4.村集体经济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资金430万元。其中40个非贫困村,每村10万元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补助,收益的30%-40%用于解决贫困户具体困难,建立扶贫利益联结长效机制;1个贫困村30万元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补助,收益的30%-40%用于解决贫困户具体困难,建立扶贫利益联结长效机制。(实施单位:县扶贫办)

5.贫困大学生学费资助:12.1178万元。用于追加对垫江籍建档贫困大学生实行学费资助。(实施单位:县教委)

6.定点攻坚:资金20万元。用于追加高安镇协合村、沙河乡安全村定点攻坚资金。(实施单位:高安镇人民政府、沙河乡人民政府)

7.桂阳街道十路村生产用水提升工程:资金15万元。用于桂阳街道十路村生产用水提升工程,解决十路村生产用水困难,保障贫困群众生产生活用水,促进贫困户产业收入。(实施单位:桂阳街道十路村)

8.曹回镇马竺村产业路扩宽工程:资金5万元,用于双龙路口马竺村便民服务中心至兴隆湾公路扩宽及硬化,解决马竺村贫困户出行问题。(实施单位:曹回镇马竺村)

9.曹回镇回龙社区花椒基地产业大道路基建设补助项目:资金5万元,用于回龙社区花椒基地产业大道路基建设补助。(实施单位:.曹回镇回龙社区)

10.周嘉镇爱国村便民服务中心村级道路硬化项目:资金12.218万元,用于爱国村便民服务中心村级道路开挖路基及硬化,就近解决贫困户生产生活出行,为全村贫困户、边缘户提供办事、技能培训提供便利。(实施单位:.曹回镇回龙社区)

11.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结合:资金100万元,用于追加7个贫困村,围绕贫困村“五好”建设,从党建引领好、产业发展好、公共服务好、人居环境好、群众精神好做好建设示范。

12.致富带头人培育:资金65.4万元。用于全县培育致富带头人327名(含第一批培育致富带头人35名),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已下达致富带头人培育资金35万元,本次再追加65.4万元,进行整合使用;致富带头人吸纳贫困户和边缘户就业的,按照贫困户和边缘户就业工资总额的10%予以奖补(扶贫车间不纳入奖补范围)。结余资金可用于产业到户扶持奖补或辖区内其他经营主体吸纳贫困户和边缘户就业的,按同一标准进行奖补。

13.三保障提升:资金23.3万元。用于追加贫困户及边缘户三保障质量提升工程,在保障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的基础上,着力解决贫困群众A、B级房屋修缮加固、必备生活设施添置、家禽圈栏养殖、污水治理、脏乱差等人居环境整治等问题,全面提升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质量。

14.扶贫政策培训:资金24.082万元。用于对全县扶贫信息员、村干部、帮扶干部进行全覆盖培训。

垫江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县扶贫办:74516663

县纪委监委举报电话:12388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电子邮箱:djxfpkf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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