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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2023年第4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

日期: 202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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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行政许可法》、《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的规定,经企业申报,我委近期对垫江县朝阳实业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申请监理资质的材料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意见予以公示(核查情况附后)。公示截止日期为2023107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对公示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举报,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以便核查。

公示期内,如企业对申报的人员、业绩情况的审查意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于2023107日前送县建设工程行政服务大厅209窗口,逾期不予受理。申诉材料只能对申请材料进行解释和说明,但不得增加新的人员、资产和业绩等材料。申诉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联系地址:桂阳街道月阳西路行政服务中心2楼建设工程行政服务大厅

编:408300        联系电话:74526036


附件:2023年第4次工程监理企业公示名单



垫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926



附件

2023年第4次工程监理企业公示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业务类型

申请事项

审查意见

备注

1

垫江县朝阳实业有限公司

首次申请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乙级

同意。

按告知承诺制审批。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乙级

同意。

按告知承诺制审批。

2

重庆市垫江县骏鸿实业有限公司

首次申请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乙级

同意。

按告知承诺制审批。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乙级

同意。

按告知承诺制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