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2023年对区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数据采集和公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的通知》(渝府教督函〔2023〕12号)要求,开展对区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公众满意度调查。
一、调查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0月17日(星期二)18:00前。
二、调查对象:学生、教师和社会人士参与调查。
三、调查方式:手机扫码填答。调查对象扫描二维码后,在“您所在的区县是”下拉菜单中选择“垫江县”,然后选择“适当的身份”,填答人根据各自身份(学生、教师和社会人士),进入相应问卷填答。
“2023年对区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公众满意度问卷调查”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