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司法局关于行政执法监督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拟聘名单的公示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14号)的有关规定,垫江县司法局开展了推荐设立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和选聘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经单位推荐、个人自荐和公开选聘等程序,最终确定行政执法监督员拟聘人员20名、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拟聘企业12家。现将垫江县行政执法监督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拟聘名单向社会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拟聘人员和拟聘企业存在违法违纪行为、不符合选聘条件的情况,可通过来访、来信、来电的形式,向垫江县司法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有明确具体的事实或线索,不能诽谤诬告。反映情况者须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垫江县司法局将对反映情况进行认真调查核实,经核实确不符合行政执法监督员选聘条件和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设立条件的,取消其资格。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1日
受理部门:垫江县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办公及邮寄地址:垫江县桂西大道北段277号913室
邮政编码:408300
联系电话:023—74667248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1.垫江县行政执法监督员拟聘名单
2.垫江县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拟聘名单
垫江县司法局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