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2023年至2024年周期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
各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
为深入推进医疗体系信用建设,按照垫江县医疗保障局印发的《垫江县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信用评价细则(试行)》(垫江医保发〔2023〕68号)《垫江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垫江医保发〔2024〕68号)《垫江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垫江医保发〔2024〕69号)等规定,经现场评价、初评公示、申述复核、最终审核等程序,截至2024年11月22日,最终完成了全县221家零售药店信用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告。
附件:垫江县2023年至2024年周期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信用评价结果公告表
垫江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