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大石乡人民政府相关事业站所室清算
证明
大石乡人民政府根据中共垫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大石乡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垫江委编委发〔2024〕62号)》精神,调整设置大石乡所属事业单位,不再保留原设置的事业单位。调整后,设置5个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垫江县大石乡退役军人服务站、垫江县大石乡农业服务中心、垫江县大石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垫江县大石乡文化服务中心按文件规定予以撤销后,其人员由大石乡人民政府新设置的事业单位重新安置,其财物由垫江县大石乡人民政府接收,其权利和义务由垫江县大石乡人民政府承接。
特此证明!
附件:垫江县大石乡退役军人服务站等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
垫江县大石乡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