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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桂阳街兴隆花园小区1栋2单元和2栋1单元增设电梯变更的公示

日期: 2025-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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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街道兴隆花园1栋2单元和2栋1单元各业主、相关利害关系人:

桂阳街道兴隆花园1栋2单元和2栋1单元位于兴隆花园小区内,根据《重庆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于2024年10月9日通过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联合审查并送达联合审查意见表,后期在施工过程中,经该单元申请电梯业主协商一致后,重新设计变更,将2栋1单元右侧廊桥钢柱取消,起始标高为4.500,并在相应位置增设斜拉杆。原2024年8月15日公示的电梯廊桥二至七层平面布置图作废,其他公示资料不变,现将二至七层平面布置图资料进行现场公示、公开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单位:垫江县人民政府桂阳街道办事处

公示时间:2025年2月11日—2025年2月17日

公示地点:1.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政府网

2.增设电梯住宅单元出入口(兴隆花园2栋2单元)

若你单元个人有意见和建议,请注明身份(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和邮寄地址,在2025年2月20日前将书面意见等证明涉及其利害关系的材料邮寄或直接提交至垫江县人民政府桂阳街道办事处。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增设电梯事宜或自动放弃权利。

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垫江县人民政府桂阳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涉及其利害关系的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垫江县人民政府桂阳街道办事处地址:垫江县桂南大道166号 

邮编:408300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23-74508691



垫江县人民政府桂阳街道办事处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