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30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已对2025年度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进行了浮动调整,现将我县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变化情况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于3月21日前向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逾期未申请复核的,视为同意本单位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结果。如有单位申报登记信息不完整或有误的,请提供相应依据及时到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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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