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监督管理,现将近期查处的医药机构违规报销、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 经查,垫江县桂溪街道红光社区卫生室李医生存在超出医保目录范围并纳入医保统筹基金结算范围的违规违约行为,违规报销医保基金5314.68元,县医保局依据有关规定,追回违规报销医保基金5314.68元,并处违约金531.47元。
案例二 经查,宏善垫康里中医医院存在超量开药、超标准收费、虚构医药服务项目、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的违规违约行为,违规报销医疗保障基金101067.35元,县医保局依据有关规定,追回违规报销医保基金101067.35元,并处违约金10156.58元。
案例三 经查,垫江县长龙镇朝阳社区卫生室尹医生存在串换药品、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的违规违约行为,违规报销医保基金1246.93元,县医保局依据有关规定,追回违规报销医保基金1246.93元,并处违约金124.69元。
案例四 经查,垫江县坪山镇联合卫生室黎医生存在串换药品、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的违规违约行为,违规报销医保基金3037.21元,县医保局依据有关规定,追回违规报销医保基金3037.21元,并处违约金303.72元。
案例五 经查,垫江县桂阳街道龙凤社区卫生室邓医生存在串换药品、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的违规违约行为,违规报销医保基金26630.04元,县医保局依据有关规定,追回违规报销医保基金26630.04元,并处违约金2663元。
案例六 经查,垫江县桂溪街道红光社区卫生室曾医生存在超出药品法定适应症并纳入医保统筹基金结算范围的违规违约行为,违规报销医保基金45546.03元,县医保局依据有关规定,追回违规报销医保基金45546.03元,并处违约金4554.60元。
案例七 经查,垫江县桂溪街道长大社区卫生室余医生存在串换药品、将超出药品法定适应症并纳入医保统筹基金结算的违规违约行为,违规报销医保基金6860.48元,县医保局依据有关规定,追回违规报销医保基金6860.48元,并处违约金709.48元。
案例八 经查,垫江县高安镇凤凰村卫生室刘医生存在超量开药、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等违规违约行为,违规报销医保基金3375.60元,县医保局依据有关规定,追回违规报销医保基金3375.60元,并处违约金337.56元。
案例九 经查,垫江县桂阳街道月阳社区卫生室吕医生存在串换药品、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等违规违约行为,违规报销医疗保障基金23685.91元,县医保局依据有关规定,追回违规报销医保基金23685.91元,并处违约金2368.59元。
案例十 经查,垫江县周嘉雨山村卫生室谭医生存在串换药品的违规违约行为,违规报销医疗保障基金45278.82元,县医保局依据有关规定,追回违规报销医保基金45278.82元,并处违约金4527.88元。
垫江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 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