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25年国庆节期间免费对外开放城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县属各企事业单位,县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5年国庆节临近,返乡人员车辆增多,为方便广大市民和返乡人员出行顺畅,缓解城镇停车压力,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保障文明有序的交通秩序。经研究决定免费对外开放我县部分城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充分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停车管理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在不影响安全和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按照“信息公开、能开尽开、规范管理”的原则,最大限度利用城镇机关企事业单位现有停车场,解决国庆节期间城镇“停车难”的问题,满足广大市民停车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信息公开。通过对城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路内停车位进行调查摸底,对满足免费对外开放条件的停车场进行登记造册,印发免费对外开放停车通告,并在免费对外开放的城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大门口显著位置统一设置公示牌、温馨提示牌、指示牌,方便市民就近停车。
(二)坚持能开尽开。城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在满足本单位公务车辆和值班人员车辆停放的基础上,尽可能将剩余停车位免费对外开放,保障国庆节期间市民群众停车有位。
(三)坚持规范管理。免费对外开放的城镇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做好规范管理工作,合理规划免费停车区域,安排工作人员做好停车场内车辆有序停放等相关工作。县住房城乡建委将在国庆节期间进行暗访抽查,保障国庆节免费对外停车工作有序推进。
三、开放时间
(一)错时共享停车位、公共停车场免费开放时间:2025年9月30日下午6:00至2025年10月9日上午8:00。
(二)公共停车场、路内停车位免费开放时间:2025年10月1日0:00至2025年10月3日24:00。
四、开放范围
除军队、消防、公安及相关涉密单位外,24个乡镇人民政府、县城旧城区、高新区(工业园区)、东部新区机关企事业单位 (含直属单位)辖区范围内符合对外开放条件的内部停车场(即错时共享停车场)、公共停车场、路内停车位(详见附件3)。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9月24日—9月25日)。梳理历年国庆节期间对外免费开放停车统计表,整理本年度新增停车场(停车位)数据,核对数量登记造册。
(二)统筹准备阶段(9月26日—9月29日)。县住房城乡建委统一制定公示牌、温馨提示牌式样,城镇机关企事业单位按照统一式样于2025年9月29日前完成公示牌、温馨提示牌、指示牌的制作及安装。并于9月29日下午6:00前完成本单位停车场智能识别系统的调试,通过智能识别系统告知市民群众场内停车位剩余数量,自动识别进出场车辆(人工开关道闸的,应当安排工作人员手动起竿),让市民群众能够顺利通过道闸系统进出停车场。
(三)组织实施阶段(9月30日—10月9日)。2025年9月30日下午6:00至2025年10月9日早上8:00,符合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公共停车场、路内停车位限时对外开放。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城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免费对外开放停车场,既是事关规范交通秩序,也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各开放单位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杜绝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
(二)加强宣传。各单位要广泛宣传,以张贴通告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免费对外开放停车场位置、停车位数量、免费开放式时间及注意事项等相关信息。
(三)强化督查。县住房城乡建委将成立督查暗访工作小组,在国庆节期间对各单位免费开放工作进行随机抽查,发现未按相关要求开展对外开放工作的,将曝光通报。
附件:1.国庆节期间免费开放停车场公示牌及温馨提示牌图样
2.关于2025年国庆节期间有序免费开放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的通告
3.国庆节期间免费停车位明细表
垫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9月25日
附件1
国庆节期间免费开放停车场公示牌样图
温馨提示牌样图
(尺寸:长60㎝,宽40㎝;材质:KT版;颜色:天蓝色底板,白色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