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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桂阳街道凤山家园B栋2单元增设电梯变更的公示

日期: 202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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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街道凤山家园B栋2单元各业主、相关利害关系人:

桂阳街道凤山家园B栋2单元位于凤山家园小区内,根据《重庆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于2025年10月16日通过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联合审查并送达联合审查意见表,经考虑现场实际情况及与业主双方友好协商,原垫江县凤山家园B栋2单元设电梯项目,因按原井道位置放样开挖基础,会影响配电房基础且井道离配电房距离较近,现将井道改为与配电房平行,距离配电房1.45米,井道离原建筑最短距离为3.6米,最远距离为4.23米。原2025年9月29日公示的电梯原图号JS-03g,JS-04g,GS-03、GS-04g、GS-05图纸作废,其他公示资料不变,现将施工图JS-03ga、 JS-04ga、GS-03g、GS-04ga,GS-05g为准。图纸变更资料进行现场公示、公开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

公示单位:垫江县人民政府桂阳街道办事处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3日—2025年11月10日

公示地点:1.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政府网

     2.增设电梯住宅单元出入口(凤山家园B栋2单元)

若你单元个人有意见和建议,请注明身份(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和邮寄地址,在2025年11月13日前将书面意见等证明涉及其利害关系的材料邮寄或直接提交至垫江县人民政府桂阳街道办事处。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增设电梯事宜或自动放弃权利。

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垫江县人民政府桂阳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涉及其利害关系的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垫江县人民政府桂阳街道办事处地址:垫江县桂南大道166号 

邮编:408300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23-74508691



垫江县人民政府桂阳街道办事处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