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垫江县高新区特种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垫江县高新区特种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垫江县丹香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垫江工业园区澄溪组团 F12-2/02 地块东侧
建设内容:新建日处理能力 950 立方米的电镀废水处理厂 1 座,以及配套建设表面处理中心的锅炉房、危化品仓库、危险废物贮存库及废水收集管网、尾水排放管道、智能化系统等相关附属设施。
劳动定员与工作制度:项目劳动定员约60人,三班倒,每班8h,年工作时间330 天。
建设工期:6个月。
项目投资:23000万元。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垫江县丹香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3-74699176
三、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电话:023-68616888;邮箱:282195366@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详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拟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拟建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六、征求意见稿及纸质件查阅内容
征求意见稿全文详见以下网盘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zrxGf1dI1eZovji8RpsJw
提取码:234d
建设单位垫江县丹香建设有限公司办公室可查阅纸质报告书。
七、征求意见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的范围和对象为:受项目影响的周围公众,包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及时限
公众可通过网络、电话、传真、邮件等多种方式提出意见。征求意见时限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建设单位:垫江县丹香建设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