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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垫江县澄溪镇C26-101、C26-201、C26-301地块详细规划公示

日期: 202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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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澄溪镇C26-1/01、C26-2/01、C26-3/01等地块

详细规划公示

组织单位:垫江县澄溪镇人民政府

编制单位:重庆渝浩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编制背景:2019年印发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详细规划是对具体地块用途和开发建设强度等作出的实施性安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重庆市详细规划编制指南(试行)》(2022年)中明确要求,详细规划应依据已批准的总体规划进行编制和修改。

编制目的:落实《垫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向下传导机制,落实城镇开发边界管控要求,指导澄溪镇镇区规划建设,完善镇区用地布局,保障主导产业用地。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2.《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3.《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4.《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版);5.《重庆市详细规划编制指南(试行);6.《重庆市垫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7.《重庆市工业用地规划导则(修订)》(2021年);8.《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23年);9.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等。

编制内容:严格落实《垫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细化用地类型,明确四线控制、建筑退让距离,合理安排地块控制指标。本次规划总用地面积2.48公顷,其中规划二类工业用地0.71公顷,一类物流仓储用地1.33公顷,公园绿地0.18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0.26公顷。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0日——2025年12月9日

公示地点: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重庆市垫江县澄溪镇人民政府公告栏

公示单位:垫江县澄溪镇人民政府

意见反馈:1、若您需对该规划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满前向垫江县澄溪镇人民政府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若以邮寄方式提交,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2、若您认为是该规划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4、邮寄地址:垫江县澄溪镇人民政府。5、咨询方式:垫江县澄溪镇人民政府王老师,电话023-74532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