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溪街道桂东大道南段101号1、2单元各业主、相关利害关系人:
桂溪街道桂东大道南段101号1、2单元位于垫江县桂东大道南段101号内,根据《重庆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于2025年12月23日进行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联合审查会,由于原设计电梯井道距化粪池不足2米,经考虑现场实际情况,该单元申请电梯业主协商一致后,重新设计变更,将电梯井道向1单元右侧移动0.95米,保证电梯井道离化粪池距离不小于2米,1、2单元廊桥随电梯位置做相应调整。原图纸JS-02、JS-05、GS-05作废,以修改后JS-02g、JS-05g、GS-05g图纸为准,其他公示资料不变。现将电梯总平面布置图、三~七层平面布置图变更资料进行现场公示、公开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
公示单位:垫江县人民政府桂溪街道办事处
公示时间:2026年1月4日—2026年1月10日
公示地点:1.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政府网
2.增设电梯住宅单元出入口(桂东大道南段101号1、2单元)
若你单元或个人有意见和建议,请注明身份(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和邮寄地址,在2026年1月14日18:00前将书面意见等证明涉及其利害关系的材料邮寄或直接提交至垫江县人民政府桂溪街道办事处。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增设电梯事宜或自动放弃权利。
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垫江县人民政府桂溪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涉及其利害关系的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垫江县人民政府桂溪街道办事处地址:桂东大道南段13号
邮编:408300
联系人:赵老师汤老师 联系电话:023-74601127
垫江县人民政府桂溪街道办事处
2026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