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西部金融中心高质量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渝人社〔2025〕485号),西部金融中心高质量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专班(简称“市评选表彰专班”)对初审推荐对象进行筛选和审核,统一征求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意见,经综合评审,形成正式推荐对象名单。
按市委金融办要求,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对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1月16日—2026年1月22日。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电子邮件、来访、电话等方式向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垫江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反映。反映形式为信函的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23-74616156
地 址:垫江县桂阳街道月阳路87号
联系单位:垫江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3-74636955
地 址:垫江县桂西大道南段208号垫江县会议中心2楼
附件:西部金融中心高质量建设工作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及事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