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评选表彰医疗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渝人社〔2025〕454号),市评选表彰工作专班已完成名单收集、意见征求、初审初评和综合会审等工作,经综合评审,形成正式推荐对象名单。
按市医保局要求,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对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4月8日—2026年4月14日。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来访、电话等方式向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垫江县医疗保障局反映。反映形式为信函的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23-74616156
地址:垫江县桂阳街道月阳路87号
联系单位:垫江县医疗保障局
联系电话:023-74508536
地址:垫江县桂阳街道机关综合楼(3号楼)医保局312办公室
附件:重庆市医疗保障系统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