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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司法局关于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结果的公示

日期: 202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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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部、市司法局关于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统一部署,我局严格对照《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和《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管理办法》,对我县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开展了全面复核工作。经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综合研判,现将复核结果公示如下:

一、建议保留名单

重庆市垫江县桂阳街道天宝社区  

重庆市垫江县沙坪镇毕桥村

二、复核结果说明

本次复核重点围绕基层民主规范有序、法治建设扎实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组织保障坚强有力等方面开展,经严格复核,上述村(社区)均符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标准,建议保留其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6428日起至202659日止。

公示期内,如对复核结果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我局反映情况。反映问题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反馈。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垫江县司法局

联系电话:023-74512867

联系地址:垫江县桂西大道北段277

特此公示。



垫江县司法局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