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市司法局关于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统一部署,我局严格对照《“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和《“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管理办法》,对我县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开展了全面复核工作。经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综合研判,现将复核结果公示如下:
一、建议保留名单
重庆市垫江县桂阳街道天宝社区
重庆市垫江县沙坪镇毕桥村
二、复核结果说明
本次复核重点围绕基层民主规范有序、法治建设扎实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组织保障坚强有力等方面开展,经严格复核,上述村(社区)均符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标准,建议保留其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6年4月28日起至2026年5月9日止。
公示期内,如对复核结果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我局反映情况。反映问题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反馈。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垫江县司法局
联系电话:023-74512867
联系地址:垫江县桂西大道北段277号
特此公示。
垫江县司法局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