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春健康・我做主”青少年健康教育作品征集活动拟获奖名单的公示
根据垫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垫江县教育委员会、垫江县计划生育协会、垫江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关于开展“青春健康・我做主”青少年健康教育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垫卫发〔2026〕2号)文件精神,我县组织开展“青春健康·我做主”青少年健康教育作品征集活动。
本次活动严格对照《“青春健康・我做主”青少年健康教育作品征集评审实施方案》,全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审原则,将所有有效参赛作品划分为文学类、影视类、书法类、美术类四个类别,特邀各行业专业评委开展独立评审。通过资格初审、分类复评、量化打分、集中终评定级、结果复核的闭环评审流程,现已完成全部作品评审工作,确定了活动拟获奖名单。为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本次活动按照作品类别分设文学类、影视类、书法类、美术类四大评审组别,各组别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四个奖项;同步评选优秀组织单位9家。本次活动各奖项数量严格按照评审方案规定,结合实际评审情况合理核定,空缺奖项不作递补。
二、公示时间
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7日,共5个工作日。
三、异议受理
(一)受理要求。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本次拟获奖结果有异议,须以实名形式提交书面异议材料。异议材料须真实准确载明异议人姓名、有效联系电话、异议作品具体信息,并同步提供抄袭剽窃、违规报送、版权侵权等佐证材料。匿名异议、逾期异议、无实质佐证材料的异议,一律不予受理。异议受理渠道。
(二)受理渠道。受理单位:垫江县青春健康教育作品征集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垫江县桂阳街道桂西大道160号垫江县卫生健康委211办公室;联系电话:023-74515177。
(三)处置方式。组委会办公室收到有效异议材料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核实并反馈处置结果。经查实,参赛作品存在抄袭剽窃、材料造假、版权侵权、违规报送等问题的,将立即取消其拟获奖资格,空缺名次不予递补。公示期满无有效异议后,主办单位将联合印发正式获奖通报,并统筹开展优秀作品展播、成果汇编、表彰颁奖等后续工作。
特此公示。
附件:1.文学类拟获奖名单;
2.影视类拟获奖名单;
3.美术类拟获奖名单;
4.书法类拟获奖名单;
5.优秀组织单位拟获奖名单。
垫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垫江县教育委员会
垫江县计划生育协会 垫江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6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