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第二批行政处罚案件目录公示 | |||||||||||
| 序号 | 立案编号 | 立案时间 | 违法项目 | 违法单位 | 案件来源 | 违法事实 | 违法情况 | 适用法规 | 裁量依据 | 处罚情况(万) | |
| 1 | 垫医保处罚字〔2026〕9号 | 2026.06.16 | 垫江曙康医院有限公司违法报销医保基金 | 垫江曙康医院有限公司 | 2026年专项检查 | 垫江曙康医院有限公司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超量开药、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违法报销医疗保障基金 | 垫江曙康医院有限公司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一般性检查、电针)、超量开药(维生素B6注射液)、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血清α羟基丁酸脱氢酶测定、血清载脂蛋白AⅠ测定)、超标准收费(灸法(艾箱灸))、重复收费(口腔局部止血)的行为,违法报销医疗保障基金。 | 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三)、(六)项;《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 | 3.58 | |
| 2 | 垫医保处罚字〔2026〕13号 | 2026.6.19 | 垫江县坪山中心卫生院违法报销医保基金 | 垫江县坪山中心卫生院 | 2026年专项检查 | 垫江县坪山中心卫生院存在过度检查、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超量开药、重复收费、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违法报销医疗保障基金 | 垫江县坪山中心卫生院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过度检查:B型钠尿肽(BNP)、乳酸脱氢酶测定、血清肌钙蛋白Ⅰ测定、血清γ-谷氨酰基转移酶测定、血清碳酸氢盐(HCO3)测定、血清总胆汁酸测定、血清载脂蛋白B测定、血清碱性磷酸酶测定、血清肌酸激酶测定;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儿童用药、健康查体、衣原体检查;超量开药:天麻素注射液、注射用七叶皂苷钠、维生素B6注射液;重复收费:导尿同时收取留置导尿费用;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收治住院患者存在低标住院的行为,违法报销医疗保障基金。 | 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三)、(六)项;《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 | 5.09 | |
| 3 | 垫医保处罚字〔2026〕6号 | 2026.6.17 | 垫江县太平镇卫生院违法报销医保基金 | 垫江县太平镇卫生院 | 2026年专项检查 | 垫江县太平镇卫生院存在过度检查、重复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违法报销医疗保障基金 | 垫江县太平镇卫生院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过度检查:B型钠尿肽(BNP);重复收费:开展各种牙拔除术,重复收取拔牙创面搔刮术、口腔局部止血、分根术费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支原体检查、衣原体检查(免疫学法加收)、衣原体检查、中医理疗项目,违法报销医疗保障基金。 | 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三)、(六)项;《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 | 9.51 | |
| 4 | 垫医保处罚字〔2026〕4号 | 2026.6.17 | 重庆宏善垫康里中医医院有限公司违法报销医保基金 | 重庆宏善垫康里中医医院有限公司 | 2026年专项检查 | 重庆宏善垫康里中医医院有限公司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违法报销医疗保障基金 | 重庆宏善垫康里中医医院有限公司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推拿治疗;过度检查:钙测定;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电针(普通电针)、健康查体涉及项目、肝素钠注射液、注射用头孢噻肟钠、盐酸甲氧氯普胺注射液、罗通定片,违法报销医疗保障基金。 | 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六)项;《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 | 0.72 | |
| 5 | 垫医保处罚字〔2026〕14号 | 重庆根生中西医结合医院有限公司违法报销医保基金 | 重庆根生中西医结合医院有限公司 | 2026年专项检查 | 重庆根生中西医结合医院有限公司存在过度检查、超量开药、超标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虚构医药服务项目,违法报销医疗保障基金 | 重庆根生中西医结合医院有限公司存在过度检查:血浆D-二聚体测定(D-Dimer)、癌胚抗原测定(CEA)、甲胎蛋白测定(AFP)、血清铁蛋白测定;超量开药:维生素B6注射液;超标准收费:经输尿管镜碎石取石术;串换诊疗项目:血清载脂蛋白α测定;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健康查体涉及项目;虚构医药服务项目:数字化X线摄影(DR),违法报销医保基金。 | 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十条的规定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三)、(四)(六)项,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三)项,《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 | 2.27 | ||
| 6 | 垫医保处罚字〔2026〕12号 | 重庆市垫江县国慷骨科医院有限公司违法报销医保基金 | 重庆市垫江县国慷骨科医院有限公司 | 2026年专项检查 | 重庆市垫江县国慷骨科医院有限公司存在过度检查、超量用药、重复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违法报销医疗保障基金 | 重庆市垫江县国慷骨科医院有限公司存在过度检查:β2微球蛋白测定、腺苷脱氨酶测定、血清肌酸激酶-MB同工酶质量测定、血清碱性磷酸酶测定、血清γ-谷氨酰基转移酶测定、乳酸脱氢酶测定、血清α羟基丁酸脱氢酶测定、血清肌酸激酶测定、血清总胆汁酸测定;超量开药:注射用七叶皂苷钠、维生素B6注射液;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健康查体,违法报销医保基金。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十条的规定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 | 2.04 | ||
| 7 | 垫医保处罚字〔2026〕5号 | 重庆远博中医医院有限公司违法报销医保基金 | 重庆远博中医医院有限公司 | 2026年专项检查 | 重庆远博中医医院有限公司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超量开药、过度检查,违法报销医疗保障基金 | 重庆远博中医医院有限公司存在过度检查:血清前白蛋白测定、血清总胆汁酸测定;超量开药:维生素B6注射液;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甘露醇注射液、健康查体,违法报销医保基金。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十条的规定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六)项;《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 | 1.06 | ||
| 8 | 垫医保处罚字〔2026〕10号 | 垫江县三溪镇卫生院违法报销医保基金 | 垫江县三溪镇卫生院 | 2026年专项检查 | 垫江县三溪镇卫生院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超量开药、重复收费,违法报销医疗保障基金 | 垫江县三溪镇卫生院存在重复收费:导尿(留置导尿)、麻醉中监测;超量开药:注射用头孢他啶;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健康查体,违法报销医保基金。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十条的规定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三)、(六)项;《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 | 0.22 | ||
| 9 | 垫医保处罚字〔2026〕11号 | 垫江华府中西医结合医院有限公司违法报销医保基金 | 垫江华府中西医结合医院有限公司 | 2026年专项检查 | 垫江华府中西医结合医院有限公司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过度检查,违法报销医疗保障基金 | 垫江华府中西医结合医院有限公司存在过度检查:B型钠尿肽(BNP)、血清肌钙蛋白Ⅰ测定、血清肌红蛋白测定、血清载脂蛋白B测定、血清碱性磷酸酶测定、血清γ-谷氨酰基转移酶测定;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电针、盐酸倍他司汀注射液、中频脉冲电治疗,违法报销医保基金。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十条的规定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六)项;《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 | 1.37 | ||
| 10 | 垫医保处罚字〔2026〕7号 | 垫江康恩中医院有限公司违法报销医保基金 | 垫江康恩中医院有限公司 | 2026年专项检查 | 垫江康恩中医院有限公司存在超量开药、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违法报销医疗保障基金 | 垫江康恩中医院有限公司存在超量开药:维生素B6注射液;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门诊健康查体,违法报销医保基金。 | 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六)项;《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 | 1.01 | ||
| 11 | 垫医保处罚字〔2026〕8号 | 垫江县永安镇卫生院违法报销医保基金 | 垫江县永安镇卫生院 | 2026年专项检查 | 垫江县永安镇卫生院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重复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违法报销医疗保障基金 | 垫江县永安镇卫生院存在过度诊疗:B型钠尿肽(BNP)、血浆D-二聚体测定(D-Dimer);重复收费:导尿(留置导尿)、关节穿刺术;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肺炎衣原体试剂(自费项目),违法报销医保基金。 | 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六)项;《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 | 1.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