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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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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前秋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监管物业企业遵循“质价相符”的原则提供物业服务的建议》(第33号)收悉。经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物业服务行业监督力度的建议

(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物业行业服务行为。近年,市县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新修订的《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已于202051日施行,条例涉及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前期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的使用和维护、监督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垫江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贯彻<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垫江发改委〔2017230)》文件已明确物业收费标准、物业服务收费定价形式、规范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和物业服务企业具体的服务内容;2013年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意见》。通过系列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做到物业管理工作有据可依。

(二)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加大行业处罚力度。我委严格按照《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要求,严格备案制度,对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前期物业合同、物业管理用房、临时管理规约、物业承接查验等严格审查,核实后备案,采取积极措施对物业企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对违法经营的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相关政策处罚。同时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物业企业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针对发现的物业服务企业乱收费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二、关于物业服务企业自身要提高服务意识的建议

(一)部门联动加强对物业企业服务水平的监管。我委同县级相关部门、街道、社区发挥好指导者、服务者、管理者和监督者的作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物业企业的管理,强力推行标准化服务,严格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以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培训工作。2020年以来,我委已3次组织街道社区和物业企业从业人员共1350人次参加市上组织的《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网络课堂学习;举办了垫江县《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知识竞赛活动;邀请了物业管理专家对全县物业项目经理、物业管理员、综合维修工、秩序维护员、保洁员分别进行了集中培训,参训人员达350余人。同时,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培训、定期考核、评比等手段,提高物业从业人员的素质,随着物业从业人员素质的提高,服务质量也会随之相应提高。

(三)开展“一帮一”帮扶活动。物业协会对全县做得较差的企业,针对人员个人素质、制度建立、环境整治、设备维护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培训。截至目前,对口帮扶物业企业23个。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培训、帮扶等形式,促进物业服务企业自身提高服务意识。

三、关于建立更加完善的物业服务质量评价体系的建议

(一)建立重庆市物管服务管理信用信息平台。对全县物业企业基本情况、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物业小区详细情况等信息进行了系统录入工作,做到档案信息化、规范化;对物业企业的不良信息和优良信息录入登记,做到信息公开化、透明化。

(二)开展企业季评,规范行业服务行为。由我委牵头,组织物业协会、街道、社区对全县所有物业小区开展季度测评,对综合评价60分以下的小区,街道报我委按相关规定对物业企业进行信用评分,并责令物业企业限期整改。2023年上半年,我委联合桂溪、桂阳街道办事处、物业协会对全县42家物业服务企业,85个物业管理小区进行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评。从考评情况来看,碧桂园、桂溪华庭、中央华府、尚品今典等物业小区业主满意度达到95%以上,其他小区都有不同程度的提升。将季评结果作为年度评优评先以及信用评价依据,激发物业服务企业的活力,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行为。

(三)加强日常监管监督检查。坚持日常巡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下达整改通知、约谈企业、通报、录入不良信息等形式督导问题整改落实。

四、关于完善物业纠纷投诉与调解机制的建议

一是我委成立了垫江县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办公地点在垫江县物业管理协会,由我委相关科室人员、法律顾问、协会维稳部负责调解物业矛盾纠纷,对于一些重大疑难的物业纠纷,在县人民法院设立了驻法院调解室,有专职人员调解员承接法院诉前引导调解。二是公开来访电话,对物业矛盾纠纷情况做到第一时间了解、核实、处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有效遏制矛盾纠纷升级。三是业主也可以通过公开信箱、领导留言板、县信访办、县12345“互联网”+“督查”平台投诉物业企业管理不规范、不作为等相关情况,以此化解矛盾纠纷。

下一步工作将给政府建议探索完善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建立三级物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整合司法部门、派出所、街道办、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协会等部门和团体,通过联席会议、听证会等方式,让纠纷双方把各自的诉求提出来,以寻求合理的解决,通过沟通增进物业企业与业主之间的相互理解与支持。

此复函已经蔡建明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



垫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