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县政协第十届第五次会议第88.2号提案的复函
林先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我县公共场所控烟力度的建议》(第88-2号)已收悉。您的建议非常中肯,按照您的提议,我委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的控烟措施,控烟效果明显。现将控烟开展的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的相关工作
(一)我委与普法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学习宣传教育的通知》(垫卫发〔2020〕317号)文件,要求各单位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通过组织学习、垫江报刊印《条例》、电视台拉底字幕宣传《条例》等多种方式,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良好的控烟氛围。
(二)将无烟单位列入各项创建工作的前置条件,积极开展无烟机关、无烟学校等创建活动。2020年我县已创无烟党政机关数54个,建成比达60%,已超额完成市上下达的30%的无烟党政机关创建目标;目前,我县无烟学校创建达九十余所,实现无烟卫生健康系统。
(三)组织开展“世界无烟日”主题日大型现场宣传活动,现场接受居民咨询1000余人次,免费发放控烟、禁烟的宣传单及宣传资料3000余份,同时广泛宣传二手烟的危害,使人民群众能认识到烟草带来的严重危害,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
(四)开展筑幸福港湾·护家人健康—垫江县无烟家庭建设活动。一是通过上线“无烟重庆”微信小程序,组织市民通过微信小程序学习控烟知识、参与有奖答题、分享戒烟打卡、获得戒烟服务、认证无烟家庭;二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托社区、面向家庭开展线下活动,加强宣传造势,大力普及烟草危害知识,宣传无烟家庭益处、“送烟等于送危害”“婚丧嫁娶不摆烟”“无烟婚礼”等无烟理念,倡导家庭成员不吸烟,勇于拒绝二手烟,营造家庭无烟氛围。
(五)通过短信、印发倡议书、张贴控烟宣传海报、公共场所张贴禁烟标识等方式,形成控烟、禁烟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获益的良好氛围。
二、正在深化的相关措施
(一)要求控烟人员需掌握烟草危害知识,提高认识,起带头作用,做控烟工作的模范。
(二)建立控烟监督员工作职责,成立控烟巡查小组,签定控烟工作责任书,确保控烟工作落到实处。
(三)组织“禁烟管理员”志愿者参与控烟督导,对督导情况进行奖励。
(四)加大处罚力度。2021年1月1日,《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已经正式实施,条例明确了控烟部门职责、划分禁烟场所并提出了相关要求,规定了违反控烟规定应负的法律责任以及其它相关规定,对违反规定行为,依法严厉惩处。
三、下一步控烟工作打算
控烟管理、控烟事关每个公民的身体健康,需要全社会共同的关注和努力。接下来,我们将以宣传为基础,以控烟法规执行为抓手,以查处违法行为为保障,全面推进控烟管理。其具体打算如下 :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横幅标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定期更换宣传栏内容、控烟知识讲座和咨询活动,提高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行为行成率,自觉抵制香烟,努力营造一个健康、清洁、无烟的社会环境。
(二)加强戒烟劝导及巡讲,进一步加强控烟监督员工作职责,签定控烟工作责任书,确保控烟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求各单位把制度建设作为强化控烟措施。
(三)重点抓好机关、事业单位禁烟工作,从县机关、事业单位抓起,对禁烟工作执行检查和处罚。
(四)进一步开展无烟机关、无烟学校创建及评比,结合文明城市和文明单位创建,将禁烟工作纳入文明城市和文明单位评比,与文明单位挂钩,实行一票否决。
(五)结合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加大督查指导力度,按照制定的控烟巡查制度和考核机制,定期对各单位控烟工作进行考核和通报。
最后,再次衷心感谢您对我县控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给予我们帮助和支持。
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回执上告知我们,以便能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垫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