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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民政局关于县政协第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38.2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 2022-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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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民政函〔202294

汪敏委员:

提出的《浅析当前人口老龄化面临的问题及规范养老服务机构管理的建议》(第138.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

(一)老龄化现状

人口老龄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趋势,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体现,也是今后较长一段时期我国的基本国情。截至2021年底,全县总人口数95.4940户籍人口60岁以上老年人已达17.7970人,占全县总人数18.64%201911月下旬,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印发《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将应对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明确了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为推动我县中长期人口老龄化高质量发展指明


方向、提供遵循。

(二)工作开展情况

1.政策法规体系基本形成。出台《垫江县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垫江县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建设方案》《垫江县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试行)》《垫江县养老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一系列养老服务政策法规文件,相互衔接、全面支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各个方面,为全县养老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和支持。

2.福利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十三五”以来,完善普惠型高龄老人津(补)贴制度,惠及老年人达3.06万人次;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惠及老年人超过1.48万人次;建立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制度,惠及老年人达800人次。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制度,惠及超过5万名农村留守老年人。 

3.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实施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累计建成投用街道养老服务中心2个,乡镇养老服务中心18个,社区养老服务站79个,农村养老互助点185个,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100%,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84%2022年底26个乡镇(街道)、301个行政村(社区)实现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全县共有养老机构70家(其中公办养老机构26家,民办养老机构44家),养老床位3500余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35张。全县共有医养结合机构5家,超八成65岁以上老年人签约家庭医生

4.试点工作试出成效。作为重庆市首批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区县之一,积极在服务体系构建、运营模式提升、服务流程规范等方面探索实践,对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长期卧床或治疗后需要长期护理的城镇职工,确立了居家个人护理、居家上门护理、机构集中护理三种护理服务形式,达到重度失能即可享受最高1550元/月的长护保险待遇,试点效果明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研究部署、督导推动全县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

2.加大资金保障加大财政预算,合理安排专项资金,尤其是重点项目建设资金。撬动引导社会资本增加建设运营资金投入。多渠道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资金保障。

3.落实政策扶持利用辖区内国有闲置资源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的,可低偿或无偿使用;鼓励采取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出台可操作、有特色的配套政策建立县、乡镇道)、村区)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解决机构综合责任保险试点制度完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风险制度、完善落实运营补贴制度

二、不断规范养老服务机构管理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底,全县共有养老机构70家(公办26家、民办44家),其中民政备案登记7家(公办1家,民办6家)。  

公办养老机构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基础设施差。普遍面积较小,很多敬老院都没达到建设标准,设施设备陈旧。二是集中供养率低。全县乡镇敬老院共有床位1220张集中供养特困人员600余人,大量床位处于闲置状态。三是养老服务质量不高。服务人员年龄大、文化水平低人,业务能力不足,护理水平不高。四是服务内容单一。只能为集中供养老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缺乏必需的精神慰藉服务,为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护理服务能力十分有限。

民办养老机构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非法经营。多数机构擅自执业经营,因自身条件限制,不符合备案登记条件。二是缺乏相对固定的服务场所,规模普遍偏小。三是管理不规范、服务水平参差不齐。因缺乏高水平护工,专业化程度服务质量难以保证,老人满意度低。举办者普遍怀着“捞快钱”心思,缺乏敬老爱老思想,导致质量提升难以实施。四是机构安全隐患突出。大多都是因陋就简办起来的,前期投入较少,在建筑消防、设备设施、管理规范等方面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尚有距离,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二)工作开展情况

1.下发《垫江县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垫江民政发20198号)等文件,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不断加强对全县各养老机构的综合监管力度。

2.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和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着力解决优化营商环境、机构疫情防控、安全综合监管、机构服务升级、消防安全达标、机构非法集资等突出问题,持续改进养老院服务质量,让养老机构服务对象健健康康有尊严,舒舒服服有品质。举办养老护理员、管理人员、养老服务标准化和风险防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乡镇敬老院院长等培训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和职业技能。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评估与督导等工作,有力促进全县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水平整体提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让老年朋友在“动”中求乐,在“动”中健体,在“动”中增寿。

3.推行公办养老机构实施公建民营转型,让“专业人来办理专业的事”,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养老设施提质扩容、服务提档升级;充分发挥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示范引领作用,培育养老服务品牌,全面提升养老机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为老年人选择养老机构提供参考。县政府牵头引进养老品牌企业重庆宏善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全权委托运营24家公建敬老院和1县社会福利院(新院),填补了我县养老服务发展集约化、专业化、品质化的空白,为我县养老服务事业注入了新的活力。

4.按照“三个一批”思路对现有民办养老机构进行规范管理。“登记备案一批”。协调规划 、住建等部门,对新建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凡是符合备案登记条件的,一律从简从快备案登记。“整改达标一批”。罗列清单、建立台账,联合相关部门,加强行业指导,提出整改措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的予以备案登记。“责令关停一批”。已下发整改通知,依然我行我素,拒不整改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关停。2021年,新增备案登记机构3家、整改达标5家(2022年符合备案登记条件)、责令关停2

(三)下一步打算

1.强化敬老院改革的后半篇文章。乡镇敬老院、县社会福利院(新院)公建民营后,县民政局将不断加强指导,尤其是安全监管和服务监管,不断提高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

2.规范养老机构服务监管。严格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8)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监管什么(机构和从业人员)、谁来监管(发改委、公安、住建委等16个部门)、怎么监管(事中事后监管)。

此复函已经民政局局长李必树审签。对以上答复如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提案办理征询意见回执表上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垫江县民政局

202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