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部门街镇 | 无障碍 | 智能机器人 | 便民地图 | 支持IPV6

内调水质 外控排放 综合利用 我县水产养殖场水样检测合格率达93%

日期: 2022-09-29
字体:

9月29日,记者在沙坪镇乐天村傅小波水产养殖场看到,嫩绿的水生蔬菜漂浮在鱼塘水面上,池塘内水清澈见底,在蓝天白云的映衬下,俨然一个水清景美的湿地公园。

“我们鱼塘水质好,主要在于提升了鱼塘自净能力。”傅小波水产养殖场负责人介绍,针对尾水治理,他们采用了“鱼菜共生”的养殖模式,内调水质,实现鱼塘内水体的自我净化,从而避免养殖尾水带来的水环境污染问题,用好水养好鱼,从而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傅小波水产养殖场借助“鱼菜共生”内调水质的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是我县扎实开展规模水产养殖场尾水治理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水产养殖污染防治作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关注的内容,广受社会关注。2019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我市“水产养殖尾水直排现象普遍”,涉及我县25家养殖场的302.5万吨养殖尾水治理任务。

对此,我县高度重视,印发实施《垫江县水产养殖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垫江县水产养殖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禁止投肥养鱼的通知》《农业污染防治“百日大会战”专项行动方案》等系列文件,统筹协调县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及涉及乡镇力量,对全县的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对重点养殖场建立县、乡镇(街道)、村三级共管机制,挂牌公示监管人员,实施常态化监管,落实责任领导7人,责任人员46人,加强重点养殖场的日常监管。结合全县水产养殖点多面广的实际,就全县水产养殖总面积,养殖水域中水库、池塘(山坪塘、专用鱼塘)进行了全面摸底;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要求进行了梳理,明确了水产养殖整体情况和具体整改工作任务。

工作中,我县依据《垫江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以渔业绿色发展为引领,推技术、降密度,制定了“内调水质,外控排放,综合利用”的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思路。

具体治理上,我县确定了选点试验、重点治理、扩展范围、整片推进等四方面相结合的治理方式。其中,“选点试验”,即选择在养殖规模、养殖品种、养殖模式等方面具有代表性的养殖场,进行尾水治理方式方法的探索试验;“重点治理”即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涉及的养殖场作为治理重点,全覆盖整改;“扩展范围”即按照“临河优先,规模优先”的原则,逐步将30亩以上规模养殖场纳入治理范围;“整片推进”即根据全县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将“田园综合体”“农业产业园区”等区域纳入整片治理。相互配合,最终实现从点到面的整体化治理模式,确保水产养殖尾水治理不留死角。

同时,在试验和调研的基础上,我县还因地制宜明确了“池塘鱼菜共生综合种养模式、人工生态沟渠净水模式、池塘人工湿地模式、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模式、资源化利用模式和沟渠(多级)过滤+生物净化模式”6项水产养殖污染治理措施,以满足不同规模水产养殖户尾水治理需求。

此外,在创新治理模式上,我县积极探索水产养殖污染治理新途径,通过曹回、周嘉、高安等乡镇开展池塘鱼菜(稻、花卉)共生综合种养试验示范,实现生态沟渠净化系统治理养殖尾水,净化调节和治理尾水面积1800多亩;通过生态沟渠前端加设过滤坝,提高了尾水治理效果,实现排放水质稳定达到《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标准;针对缺乏末端尾水治理设施土地的养殖场,开展“沟渠(5级)过滤+生物净化”治理模式的试验,排放水质达到《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标准,成功找到尾水治理新途径。

目前,我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得以扎实稳妥推进,实现了30亩以上规模水产养殖场尾水治理设施全覆盖,今年已抽样检测养殖场71个,抽样检测水样88个,合格率93%,水产养殖污染得到有效管控,养殖对环境的影响逐步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