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这份固定补贴,除了让我感受到温暖和关爱,也让生活更有希望了。”近日,新民镇凌云村7组的二级肢残村民谭某碧,如期领取到每月80元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后,激动地说道。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是党和国家关爱残疾人民生福祉,提升残疾人福利事业发展的重大举措。当前,全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全县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90元和80元。
近年来,为切实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有效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和日常护理,我县坚持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残疾人“两项补贴”兜底保障作用,辖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均达到了100%。
“今年1-2月,全县已经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17.8万元,惠及13300人次。全年预计将发放1200余万元。”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刘元建告诉记者,在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中,我县由民政部门履行统筹职责,公安、残联等部门提供动态数据,财政部门足额纳入预算,并由县残联组织对残疾人证进行核发、管理,做好补贴相关审核工作。
具体工作中,我县全面加强入户走访和大数据监测,主动发现自愿申领且符合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实现“政策找人”。同时,积极运用数据比对、生存验证等动态机制,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应补尽补、应退则退、不漏一人。
在审批服务方面,我县依托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统一受理补贴资格认定“跨省通办”申请,简化补贴申请受理环节,落实“最多跑一次”要求,并依托镇(街)、村(社区)落实便民代办、代理服务和无障碍申领渠道,打通为特殊困难残疾人服务的“最后一米”。对于符合“两项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做到了当月申报享受。
刘元建表示,下一步,县民政部门将与财政、残联、公安等部门通力合作、协力推进,接续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突出惠民便民精准管理,进一步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不断提升残疾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